中国社会转型地趋势、代价及其度量
- 学生时代
- 2009-06-02 18:44:39
> 近20年来, 中国 社会 处于急剧变革与加速 发展 的时期,社会转型呈现多向度的特征,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分别处于不完全相同的转型度之中。中国社会多向度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四大社会变迁与发展趋势。本文旨在 研究 中国社会转型的含义、基本趋势、社会效果、社会代价及其度量 方法 。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界定
在中国,“转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开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义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 经济 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与西方国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办了一个杂志,叫"Transition",有人译为“转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这份杂志探讨的主要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合办了一份“转轨通讯”,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将"Transition"译为“转型”(注:参见〔英〕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 理论 与证据(译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社会转型管理(MOST)”规划联络委员会,并出版业务通讯。社会学者往往将"Transformation"译为社会的“转型”。在中国社会学者的论著中,“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含义:
(1)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的转变。
“转型”与“转轨”在体制转变这一点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义。自1992年中国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就建立在明确的经济体制转型的基础之上。但社会转型本身则是社会体制的转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从制度转变开始的,因此制度解释是根本性的解释。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个人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也就是说,社会结构‘超稳定’,比较封闭。究竟是什么东西限制人们身份的变化?有三种固定与冻结人们身份的因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劳动制度;三是干部制度。这些制度造成了城乡隔绝,农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会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这是对结构 问题 的制度解释。“转轨”概念中的“轨”是指体制。新旧体制衔接、新旧制度更替,就是“转轨”。
(2)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注: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北京〕《中国社会 科学 》1992年第5期。)一文中较早地探讨了“社会转型”的有关理论问题。他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是一种数量关系的 分析 框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社会学者较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动,结构解释比制度解释更为流行。有人评价说,时至今日,“社会转型”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理论范式,同时也成为其他学科经常使用的分析框架(注:王雅林:《社会转型理论的再构与创新发展》,〔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1994年,我在《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 政治 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这种观点称之为“政治文化启动论”。同时,我还提出了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稳定论”。我认为,“一方面,原有的结构性失衡现象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结构性失衡现象。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中最稳定的力量。由温饱户构成的准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的次稳定力量。而贫困户等低收入者阶层,则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发户,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与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还会使掌握一定权力的某些人经不起诱惑而滋生腐败现象,从而带来某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中等收入层与准中等收入层、收缩低收入层、控制高收入层,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社会环境。”(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从八年来的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我的这些观点是有依据的。
有人认为,中国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体制变革的狭隘领域,它已汇同发展中国家的 现代 化进程一道融入了世界范围内的“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潮流之中,是一场全面、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而且是一场全社会、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这样理解社会转型是有道理的。由经济体制转轨为基础的中国社会转型,不仅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为人口的城乡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以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等社会全面的结构性变化(注:李钢:《中国社会转型与代价选择》,〔哈尔滨〕《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1期。)。
(3)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
将社会转型纳入现代化过程,是许多社会学者的一种研究取向。陆学艺、景天魁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 工业 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注:参见陆学艺,景天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郑杭生、李强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注:参见郑杭生,李强等:《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有人认为, 目前 学界虽大谈转型问题,但“却没有人说清楚我们的社会从何型转向何型”,“结构是一种不能敞开的自我封闭的事物,结构的变换无异于一场社会重组”。同时,他们指出:“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外国社会,只要社会子系统干好它自己的事就足够了,与其说结构变化倒不如说功能变化”(注:季国清,杨兆曾:《不可通约性与社会的解构》,〔哈尔滨〕《北方论丛》1998年第5期。)。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功能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界定
在中国,“转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开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义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 经济 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与西方国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办了一个杂志,叫"Transition",有人译为“转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这份杂志探讨的主要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合办了一份“转轨通讯”,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将"Transition"译为“转型”(注:参见〔英〕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 理论 与证据(译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社会转型管理(MOST)”规划联络委员会,并出版业务通讯。社会学者往往将"Transformation"译为社会的“转型”。在中国社会学者的论著中,“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含义:
(1)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的转变。
“转型”与“转轨”在体制转变这一点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义。自1992年中国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就建立在明确的经济体制转型的基础之上。但社会转型本身则是社会体制的转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从制度转变开始的,因此制度解释是根本性的解释。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个人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也就是说,社会结构‘超稳定’,比较封闭。究竟是什么东西限制人们身份的变化?有三种固定与冻结人们身份的因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劳动制度;三是干部制度。这些制度造成了城乡隔绝,农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会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这是对结构 问题 的制度解释。“转轨”概念中的“轨”是指体制。新旧体制衔接、新旧制度更替,就是“转轨”。
(2)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注: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北京〕《中国社会 科学 》1992年第5期。)一文中较早地探讨了“社会转型”的有关理论问题。他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是一种数量关系的 分析 框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社会学者较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动,结构解释比制度解释更为流行。有人评价说,时至今日,“社会转型”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理论范式,同时也成为其他学科经常使用的分析框架(注:王雅林:《社会转型理论的再构与创新发展》,〔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1994年,我在《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 政治 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这种观点称之为“政治文化启动论”。同时,我还提出了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稳定论”。我认为,“一方面,原有的结构性失衡现象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结构性失衡现象。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中最稳定的力量。由温饱户构成的准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的次稳定力量。而贫困户等低收入者阶层,则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发户,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与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还会使掌握一定权力的某些人经不起诱惑而滋生腐败现象,从而带来某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中等收入层与准中等收入层、收缩低收入层、控制高收入层,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社会环境。”(注:宋林飞:《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南京〕《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从八年来的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我的这些观点是有依据的。
有人认为,中国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体制变革的狭隘领域,它已汇同发展中国家的 现代 化进程一道融入了世界范围内的“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潮流之中,是一场全面、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而且是一场全社会、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这样理解社会转型是有道理的。由经济体制转轨为基础的中国社会转型,不仅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为人口的城乡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以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等社会全面的结构性变化(注:李钢:《中国社会转型与代价选择》,〔哈尔滨〕《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1期。)。
(3)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
将社会转型纳入现代化过程,是许多社会学者的一种研究取向。陆学艺、景天魁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 工业 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注:参见陆学艺,景天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郑杭生、李强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注:参见郑杭生,李强等:《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有人认为, 目前 学界虽大谈转型问题,但“却没有人说清楚我们的社会从何型转向何型”,“结构是一种不能敞开的自我封闭的事物,结构的变换无异于一场社会重组”。同时,他们指出:“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外国社会,只要社会子系统干好它自己的事就足够了,与其说结构变化倒不如说功能变化”(注:季国清,杨兆曾:《不可通约性与社会的解构》,〔哈尔滨〕《北方论丛》1998年第5期。)。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