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三农”思想地丰富和发展
- 学生时代
- 2009-06-02 18: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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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对这一重大问题的 理论 论述和政策规定方面又有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91年,他在湖南考察时指出:“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一定要长期稳定不变,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1993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明确规定,延长耕地承包期30年不变。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又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表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这种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以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在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问题上,《决定》指出:“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 法律 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19]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20] (三)明确提出了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条件下的农业保护思想
邓小平从产业协调 发展 层面考虑,要求工农业协调发展,强调 工业 对农业的支援。他认为发展工业,发展其他非农产业,都要“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 现代 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工业越发展,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21]
进入新的 历史 时期,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着眼于工农业的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站在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农业应达到的水平的高度,更多地从农业发展本身需要制定政策。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农业作为一个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受市场风险的制约,又受 自然 风险的制约,无沦在商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比较软弱和不利的地位。针对当时我国工业高速增长,农业却明显滞后,工农业发展不协调的情况,江泽民同志在《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 农村 和农民 问题 》一文中提出:“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世界上所有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有保护和补贴本国农业的法规与政策。我国农业还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过程中,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期,更应受到国家的保护。”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农业的立法和执法,支持和保护农业”,要“基本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22]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 目前 已初步建立了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粮食专项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建立对稳定粮食供求、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在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三农”思想
(一)明确提出了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邓小平在设计我国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道路时指出:“ 中国 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 科学 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23]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次清晰地指明了我国农业分两个阶段发展的道路和长远方向,规划了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历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这一思想指引下,我国农业产业化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基础上,适时地 总结 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在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 科技 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24]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25]
(二)进一步强调了科学技术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
邓小平特别重视科学技术对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作用,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26]“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 应用 和发展科学技术等。”[27]“将来农业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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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对这一重大问题的 理论 论述和政策规定方面又有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91年,他在湖南考察时指出:“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一定要长期稳定不变,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1993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明确规定,延长耕地承包期30年不变。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又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表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这种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以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在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问题上,《决定》指出:“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 法律 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19]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20] (三)明确提出了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条件下的农业保护思想
邓小平从产业协调 发展 层面考虑,要求工农业协调发展,强调 工业 对农业的支援。他认为发展工业,发展其他非农产业,都要“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 现代 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工业越发展,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21]
进入新的 历史 时期,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着眼于工农业的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站在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农业应达到的水平的高度,更多地从农业发展本身需要制定政策。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农业作为一个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受市场风险的制约,又受 自然 风险的制约,无沦在商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比较软弱和不利的地位。针对当时我国工业高速增长,农业却明显滞后,工农业发展不协调的情况,江泽民同志在《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 农村 和农民 问题 》一文中提出:“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世界上所有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有保护和补贴本国农业的法规与政策。我国农业还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过程中,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期,更应受到国家的保护。”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农业的立法和执法,支持和保护农业”,要“基本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22]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 目前 已初步建立了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粮食专项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建立对稳定粮食供求、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在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三农”思想
(一)明确提出了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邓小平在设计我国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道路时指出:“ 中国 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 科学 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23]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次清晰地指明了我国农业分两个阶段发展的道路和长远方向,规划了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历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这一思想指引下,我国农业产业化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基础上,适时地 总结 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在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 科技 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24]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25]
(二)进一步强调了科学技术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性作用
邓小平特别重视科学技术对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作用,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26]“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 应用 和发展科学技术等。”[27]“将来农业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