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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长期脱岗旷工被通报

法院副院长长期脱岗旷工被通报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对涪陵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波因长期脱岗旷工、将应审签文件推给他人等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了解,苏波在担任涪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长期脱岗旷工,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但他却选择逃避责任,置党和人民的事业于不顾。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影响了法院的正常运转,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此外,苏波还将应审签文件推给他人处理,这种做法更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法院副院长,他应该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但他却选择推卸责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

对于苏波的行为,重庆市纪委监委表示将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尊严。这一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首先,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始终坚定对党的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其次,我们要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监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坚决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再次,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职人员,我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服务。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最后,我们要加强自我监督和他人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检查和监督。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他人的监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尊严。

总之,苏波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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