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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

发改委: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粮食产业也在不断壮大。然而,粮食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储粮设施的安全问题。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改委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

首先,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粮食是国家安全的基石,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资。保障粮食安全,首先要确保储粮设施的安全。因此,国家发改委在修订办法时,明确提出了不得危害粮油储存安全的要求,为粮食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加强了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办法规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洪等安全设施。同时,要加强对储粮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监管力度。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储粮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储粮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是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该办法将有助于提高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安全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我国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力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相信,在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下,我国粮食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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