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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003366>德性伦理、自由社会与美好生活</font>

假如我们不是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思想具体申述的差异性上的话,可以断定中西方传统伦理思想学说的基本指向,都是或具神性、或带人性的、类型学意义上的德性伦理。于是,作为现代性的伦理言述形式--"美德"伦理与"公德"伦理的二元划分,就相应地与"古典的"德性伦理言述,形成为两个具有一定对峙性关系的思想体系。很明显,我们处在一个"现代性"伦理言述绝对主导伦理思维的时代。伦理言述的时代大势是确定的。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古典的"德性伦理言述就完全被"现代性"伦理言述取而代之了呢?思想史的审查表明,对于两种伦理言述作出历史前景的断论,是一种卤莽的思想行径。为此,我们需要对于两种现代伦理言述具有的不同理论结构、以及不同的社会功能,和它们据以发挥作用的社会政治制度背景等问题,加以慎重的比较了解。一方面,对传统伦理的现代学术定位与它的现代社会功能进行分疏。另一方面,对于现代性伦理的结构优势和短绌之处加以审视,在作交互考察的基础上,将现代性伦理与古典伦理的命运,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加以检视。或许,这是为现代性伦理言述进行辩护或批判性重建的当然视角?

一、现代性与德性伦理

现代性(modernity),是一个远比现代化要复杂的问题。[1] 现代化作为一个"现代"的社会运动,是由现代性为其奠定精神底蕴的。但是,现代性得到理论认知的时间则要滞后于现代化。这是因为一种社会运动对于社会思想所具有的先起性质决定了的。当我们感受到"现代"社会运动蕴涵的复杂内容时,我们才会产生从理论视角解读这一社会运动的认知需求。就此而言,人们对于现代性的解读是从三个层面递次而进的:首先是从日常生活方式的变迁上了解到社会结构的改变。人们对于他所体会到的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之由"古典的"转变为"现代的"事实,仅仅需要从社会"风化"的变化上,就可以明确感知到。[2] 这不需要复杂的知识基础和深刻的社会解析能力。只有当人们力图从第二个层面,即社会制度的层面来认识或筹划他们的生活时,他们对于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就必须越过感知的意义领域,进入到理性认识的状态。现代化只是在这样的情景中,才获得了它的运动自觉性。进而,当人们需要对于现代化这种社会运动的精神底蕴,以及对于这一社会运动之与"古典的"社会运动方式的差异加以认知,并且对于这一运动方式相对于"古典的"社会运动方式的优越之处和短绌之处进行论评,就需要具有高度的理论思维能力了。由此,支撑现代社会运动的精神基础的问题,便凸显出来。人们质疑,从什么样的视点着眼,最易于认识现代性的社会运动的特质。无疑,这一质疑,必然地将现代性伦理问题突出了出来。

之所以对于现代性社会运动的特质的追问,会将现代性伦理问题突出出来,是因为现代性之为现代性,就是因为它将"古典"社会没有充分显现的一些社会征兆,鲜明地凸显在我们的面前:从理想的社会生活理念上来看,"自由"之从宗教的、或形而上的层面下落到形而下的层面,从群体的范围落实到"个人"(即或是"原子式的"个人)身上,并且成为几乎要"终结"历史的政治理念,这是在"古典"社会的范畴内几乎无法想象的事情。而从社会政治制度理念与实际的社会政治制度安排来看,代议制民主的兴起也使得现代社会政治制度与"古典的"直接民主或则政教合一制度截然区别。而支撑自由民主理念的哲学认识论基础,也是基于现代科学甚至技术基础上的"理性"哲学。而且使得站在古典的基础上审视现代的人士尤为不满的是,为现代申述理由的人士将"古典的"、尤其是"中世纪的"视为将人性和正义隐而不彰的时代[3] ,因此要以"启蒙"的姿态来对待过去,而且还"傲慢地"认为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从社会历史的事实层面来看,基于上述理念的"现代"社会的运作,则对于"欲望"的依赖达到了相当强烈的程度。现代政治从特定视角上看,是一种欲望政治;现代社会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欲望社会。[4] 一方面,工业的规模化生产,带来了似乎能够满足人们欲望的无尽的财富。另一方面,市场又以自己"看不见的手"调动着人们的欲望神经。再一方面,政府从一个提供给人们政治依赖和美好社会答案的道义实体,转变为"守夜人"角色,它以"价值中立"的捍卫者作为自己的功能定位。于是,这样一个社会终于成为一个为几代自由主义者期望的"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社会。

这是西方历史上所没有的一种社会运作模式。它是一个大型、而且复杂的"现代"社会。它不同于"古典的"小型而简单的社会。大型,不只是从规模上而言的,也是从结构上而言的。这种大型,大型到以至于远非个人、哪怕是如何如何高明、或则如何如何伟大的个人,所可以通览无余地认识和把握的。大型得要求在这个社会中的成员,必须组成仅仅能够管理"公共"生活的社会政治结构。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开来。否则社会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整合。政治共同体就无法有效地结构起来。复杂,也不只是指人心的状态,更是指因为小型的、次级的社会团体与组织的蓬勃生长,使得社会的管理模式不能满足人人参与的要求,而必须有专家来教导人们治理国家与社会的良方。并且,国家与社会的张力,成为这种治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前者握有权力,后者据有权利。二者的交织互动,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态势。加之这一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民族--国家"的形态,日益运行于多民族的国家景况之中,因此,基于一种"宽容"基点的文化多元论,就变得来必不可少。比较于"古典的"社会运行模式来看,这种现代社会对应于古典社会来讲,"历史"真给人一种"中断"的印象。[5]

由此可以说,现代性伦理成为显示"现代"之不同于"古典"的一个聚焦点。而且,现代性伦理也确实划分出它与反映了古典特质的德性伦理的根本差异。简单地描述,便可以明白这种差异的鲜明特质。古典伦理之作为"德性伦理",它与现代性伦理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一种基于个人德性要求的伦理。从"美德即知识"的基本预设出发,苏格拉底的"精神催产术"、柏拉图的"哲学王"、亚里斯多德的由善引领的德性论,均注重的是政治共同体中的善的体认与德性的培养。均注重的是对于何谓美好生活问题的追问。通过对于智慧的追求,人们对于美德的具备,美好生活问题的哲人化的反思,而对于生活的意义加以把握。[6]从与这种伦理相互适应的古典社会背景上来看,这种伦理思维,自然与城邦社会是相关的。城邦社会具有的民主制度,具有一种相对宽容的政治文化气质。[7] 在这种小型简单的社会里,人民通过对于城邦事务的直接参与,至少是通过对于城邦事务的讽喻,可以较为直接地表达自己对于城邦政治生活的意见,也可以容忍一些人对于这种"政治"事务之外的"美好生活"(Good Life)的向往之情与探究行动。基于做"刺猬"的哲人精神,去追问"美好生活"的答案的智性尝试,就这样扎根于像苏格拉底、柏拉图乃至于亚里斯多德一类人的心底。因为只有这种依赖于小型简单社会的直接民主制度,才具有追问现行政治制度安排之外"美好生活"的可能性,如果是一种专制制度,那自由追问这类问题的政治空间,就肯定彻底地丧失掉了。所以,苏格拉底之从容地将德性之为公正的思路,扭转为德性之为自由地思索,以至于可以为大众的目的而承受尖锐的批评与政治的迫害,才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德性伦理之成为与古典希腊社会相互适应的伦理,乃是因为它与其依赖的社会的和谐关系。从德性伦理的代言人(苏格拉底尤其具有象征意义)所陈述而出的思想来看,它确实具有超越古典希腊时空条件限制的一般思想史意义。他们触及到了人类伦理道德基本处境的大问题的实质。但是,从它得以发生的历史条件来看问题,则不能不看到它据以出现的时空特定性。换言之,这种思考的典范性,不见得具有小型简单社会与大型复杂社会相互贯通的普遍适应性。试想,在一个大型复杂、而且资源绝对紧缺的社会里,人们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首先服从于生活的欲望逻辑。像苏格拉底那样从容地追问美好生活答案的实际行动,多半只能是身处现代社会的人们的生活想象。

于是,德性伦理之作为古典伦理的现代处境,就只能处于一种"古典的"与"现代的"对峙关系格局之中,变得来成为一种与"适时的"现代性伦理相对应的、"过时的"伦理言述、与行为的伦理抉择方式。如果是在一个大型复杂的社会里,像苏格拉底那样追问美好生活的答案的"刺猬"性哲人,不说谋道,就是谋食,也是困难的。这好像是一种痞子逻辑。但这其实是一种存在逻辑。古典德性伦理强调的自由思索以尽公义的理想,价值依然在,实践缺条件。如果说德性伦理着意于自由思索以期求得美好生活的答案,是一种小型简单社会从容生活的可能生活方式的话,那么,现代性伦理则只能将这种生活方式的权利发还给个人,对于资源稀缺状态下的人们如何可以保障生活之必须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关注,肯定就此要超过社会(政府)如何可以更好地提供给人们何谓美好生活的答案的保障条件的关注。当初苏格拉底在雅典民主制度的允许下,进行的个体式的精神催产术,在今天还是只能维持其个人思想行动的状态。

至于"适时的"现代性伦理,则将其关注点,有效地转移到大型复杂社会的组织上面来了。这个问题,对于古典希腊社会的哲人来说,则是完全无须关注的问题。在一个"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生活空间里,公共与私人是不必要紧张地加以划分的。而在一个政治是捍卫权利、而限制权力的大型复杂社会中,私人的问题就只能留给私人自己去解决。从政治层面上来讲的紧要的问题,就只能是提供给各有其理想基石,而且意图实现这些理想的起码条件的公共政治规则而已。至于这些起码的规则之上,人们可以分别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就不是现代社会或现代国家所可以直接提供的。假如这样的社会或国家试图提供,那就避免不了产生希特勒那样的人物、纳粹那样的行径。人们意图从何谓美好生活的追问上重现苏格拉底的生活态势,就是要突破现代条件下人类生活的天堑--普通人需要的首先是起码的社会政治尊严,精英才会在优裕生活的基础上追问美好。假如将追问何谓美好生活的答案,换算为人人必具的思想与行动,并为之奠立绝对的价值基础,在现代的条件下,就等于直接地为专制政治张目,而不是像自由民主政治那样力图限制专制的出现。

可见,现代性伦理不是以自己投射于极少数人身上的完美来体现其特质的,而是以对于大众的起码尊严的保障上来吁求底线道德的。它的着眼点在可行性与现实性。它是下行的。而德性伦理的着眼点则是高调的,它对于精思明辩的哲人具有诱引作用,对于大众来讲就是奢侈。一个复杂的现代大型社会,可行的伦理道德只能是与这一社会吻合的现代性伦理道德。至于超越这一伦理道德思路与行为的伦理道德抉择模式,就只有到"现代性"社会之外去寻求,而不能在现代性之内来达到。[8]

这就是现代性伦理对于古典德性伦理得以形成全面替代局势的原因。

在现代性之外,向历史的方向看去,使得眷念传统的保守主义者产生的抵抗心理,造成现代性伦理与传统伦理关系的高度紧张。而当这一思路所祈求的美好生活与左翼思维统合后,它又支撑起以一个肯定可以使其"美好"程度超过现代性社会的乌托邦祈求,形成为激进的改革社会的主张。于是,这样的问题就出现了:究竟现代性伦理与社会的状态相适应呢,还是传统的德性伦理与社会的状态相适应?假如前者是适应的话,那么现代性伦理运行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就无法获得解释--诸如美好生活应当还是不应当在伦理学中占有它应有的位置,现代社会的诸种伦理退化与道德堕落是不是现代性伦理带来的?如果是这样,我们是不是应当寻找其他的伦理资源,以便弥补现代性伦理的缺失?进而,如果是后者才与社会的应当状态相适应的话,那么,它之被现代性伦理取代,是不是社会演进过程中的一个悲剧?我们是不是应当对于现代性伦理加以痛彻的反省,并由此对于现代性伦理所依托的现代政治经济制度加以解构,建立起一个可以提供何谓美好生活答案的伦理言路与社会政治制度?


二、自由社会的伦理取向

回答这类问题的前提条件,当然首先依赖于我们对作用于现代社会的现代性伦理主流状态的描述,以及对于这一状态的利弊分析。

现代社会,就其特质而言,是一个追求自由的社会。诸如极权、专制政治的出现,则只是现代社会的歧出现象。何以能够断定现代社会是一个追求自由的社会呢?一方面,我们可以从现代社会陈述政治理想的诸流派,对于自由所存的共同期望上得到证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对于自由都怀抱着几乎同样的高昂热情,都认为自己所属的思想流派提供了通向自由的、最为可靠的理想之路。这与古典希腊社会以对于美德的追寻、古典中国以对于伦理的勾画来实现理想社会的理路,大异其趣。另一方面,则可以从实践着的、或则曾经实践的各种政治制度形式的政治申明上可以看出。建立在现代性主流论说基础上的自由主义的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制度,从来就将自己的政治期望直接搭挂在社会--政治自由上面。而极权主义的政治实践,在政治声称上,也从来没有直接表露过横暴的极权理念,而是借助于自由的名义来做政治申明。再一方面,也可以从现代政治实践的后果及其评价上的差异聚焦点上分析。当着上个世纪末期,发生了苏联东欧事件之后,支持现代性主流论说的人士,出来欣欣然地宣布历史的终结,强调现代性主流论说的政治推行的全面胜利。而出于对左翼的、批判的现代性方案的辩护情怀,一些人对于现代性的主流方案痛加贬斥。认定批判的现代性方案才具有更为远大的历史前途。但是,不管二者的分歧如何,轴心依然是自由问题。如果我们不急于判定谁更为有效地兑现了政治经济自由的承诺,而只是观察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聚焦点的话,我们已经可以断言,围绕自由而延伸出的诸种现代政治哲学主张,构成了现代社会政治论说与政治实践的主调。

又何以断定极权专制的出现仅仅只是现代社会的歧出现象呢?理由有三。其一,由于自由问题已经成为二十世纪的现代性论说的轴心,因此,判断谁更为有效地兑现了它的自由承诺,就成为评断其是主流还是歧出的根据。显然,二十世纪的一切极权专制政治实践形式,尽管在政治意念上力图提供给人们以自由,但是,最后都通向了奴役。只有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实践形式,基本保障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与行动自由。自由民主宪政也具有其令人不满的地方。然而它已经成为公认的"最不坏的政治"。它避免了以追求最好的政治、享受美好的生活,反而堕入最坏的政治泥潭的危险。自由民主宪政之作为主流,极权专制之作为歧出,就此可以得到起码的认证。其二,就极权专制政治实践形式的存在理由与付诸实行的暂时性来讲,它在政治观念上获得的认同广度与深度,都是有限的;它在政治实行的可能空间上也是局促的。极权专制在二十世纪的存在,本身依托于自由论说,就已经显示出它根性上欠缺的理论自信。而且,它带给危机中的人们那种短暂的激昂和兴奋,也因为它的歇斯底里而难以维系长久。至于在运行中的极权政治,由于输出革命、抑或改良人种的狂妄欲求,必然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而难以长期支撑。极权政治短则十余年,长则数十年,还是免不了灭亡的命运。相比于主流现代性伦理支持的现代政治实践主流,存在的数百年的时间来讲,它的暂时性不言而喻。其三,从极权与自由民主宪政各自实践的比较政治学分析来看,极权的理论逻辑,一定要依附于自由民主的理论逻辑。而自由民主的理论逻辑,则必定要在反对极权的基点上加以申述。二者确实具有一种伦理言述上比较地存在的依赖关系。他们是现代性的孪生子。但是,极权伸张的最高统治者的独断权力,始终是无法在它声称兑现的、美好生活的框架内,得到自圆其说的论证。伦理言述的极端美好与实践状态的极端丑恶,极其突兀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作为现代性政治--伦理孪生子的另一方,自由主义的现代性政治--伦理,确实不能完全彻底地避免自己被极权政治所一时取代。但是,它之战胜极权、独裁声称带给人们美好生活、而堕落为践踏人们的日常正常生活的虚幻,则是毋庸质疑的。它就是以真实性为自己的政治--伦理正当性奠基的。

以主流现代性政治--伦理为基础的现代自由社会,乃是一种理论言说与社会实践内在吻合的社会形式。现代性伦理与现代自由社会的吻合,从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的一端来讲,这种吻合,体现为它之适应大型复杂社会的伦理需求的一致性上面。而从自由社会的一端来看,这种吻合则体现为它对于现代性政治--言述对于"现代"社会运行方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论证的依赖上面。

这种适应状态,从三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现代性政治--伦理主流言述与现代性政治--伦理实践主流,在政治--伦理的精神观念、制度理念与日常社会方式上处于整体的和谐状态。这种和谐,既从现代社会整体上需要一种象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这样的完备性理论的支持上看出。也可以从自由民主宪政的主流现代性论说,需要在现代社会的整体运行上获得证明上看出。二者的和谐关系,不是人为的,而是社会运动自然地凸显出来的。此外的一切政治--伦理言述,与现代社会,都不具有这种整体上的和谐关系。不论它是源自神学的,还是传统的,抑或是建构理性的。它们都没有办法与现代社会的理论需求处于这种和谐的关系格局之中。这是从现代社会的存在的"静态"上讲的。

另一方面,现代性政治--伦理主流言述与现代性政治--伦理实践主流,处于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之中。现代社会一直处于变迁之中。现代性的政治--伦理言述也处于一种调整之中。两种变化,表面上看,似乎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稍微分析一下,两者变化的相关性是不言而喻的。从现代社会变化的现象上看,现代社会运行的"自生自发"状态,沿着"自生自发"的法治秩序在扩展自己,完善自己。从现代社会的政治--伦理言述的演变上说,现代性政治--伦理的主流言述已经经过古典的、功利的、正义的三种言说演进进程。从17、18世纪,到19世纪,再到20世纪,现代性主流言说的主题,也发生了重大的转移。仅仅从后者看问题,确实促使人们形成一种现代性的言说引导着现代性实践的印象。但是,后者的延伸与演变,实际上是对于前者,即现代社会自身变迁的一系列理论回应而已。以人权为底线,现代性的主流政治言说,将自己的理论活力直接深植于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之中,并且以此为自己理论合理性的源泉。进而以这种从社会的变迁的源头活水中汲取理论资源,来对于现代社会的健全化运作,提供理论支持。以(自由)权利为底线,现代性的主流伦理言述,将自己的合理性深深扎根在人类天性的自由土壤之中,而对于一切伤害人类天性自由的理念与制度加以拒斥,从而对于健全的人类思想提供丰厚的精神资源。这是从现代社会存在的动态上来看的。

再一方面,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主流与现代性政治--伦理实践主流处于一种合乎大型复杂社会需求的格局之中。现代性政治--伦理实践方式,不是一种由某些个体的天才追问凸显出来的。而是由现代社会的自身演变逐渐显示的。而对于这一逐渐显示出来的现代政治--伦理实践方式,予以自觉的理论总结和提升的现代性主流论说,则是一批一批的思想家,对于现代性政治--伦理实践的实践归纳与健全筹划的致思,获得的智性回报。从现代社会之走上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道路,和走上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伦理言述之路来看,它是现代社会必然的走势所致。谁能够在现代主流的政治--伦理实践之外,提供一个更为优越的社会政治--伦理实践方案?处于提供美好生活答案的亢奋中的思想家与政治家,都曾经试图提供这样的方案,但是无一例外地归于失败。尽管这种冲动在现代性的未来实践中,依然会使得这样的思想家与政治家们亢奋。然而,结局不会有什么差异。这是从现代社会存在的理性自觉性上说的。

现代性主流的理论言说与现代性主流的实践方式之间所体现出的这三重适应关系,已经为数百年来的现代社会运动史所证明。

由自由民主宪政的主流现代性论说奠立的自由社会的精神基础、制度架构与生活方式,使得它与"自由社会"处于一种理论言述与实践形态的恰切状态之中。这进一步使得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的结构特征,因于"自由社会"的结构特征,而显示出它之不同于古典社会的伦理言述的结构特征。这种差异,当然体现在方方面面。但从总体上来看,现代性伦理的结构特征,则可以从"二元紧张"的对局观加以认知。古典德性伦理言述则可以看作是弥合这种对局的一种智性努力的结果。

这种对局,在整体上表现为一种理性的、结构性的紧张关系。也即是说这种关系,不是作为"自然历史过程"的社会历史关系,而是为了阐释各社会要素各自作用于社会运动的"现代"时期的一种理性结构结果。它引导的是不同于"自然历史过程"的自然性社会关系的、"扩展的"社会历史关系。[9] 它是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历史与人类活动之理性选择的结果。

这种对局关系的具体体现,则投射于现代性致思的各个主要方面。首先体现为,神与人的二元划分。这种二元对局,是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的对局观的基点。因为这种对局显示的紧张,构成为现代性政治-伦理主流言述的智性出发点。神与人的对局观,本来不是现代社会理论建构的产物。从《圣经·旧约》中伸发的思想一直延续下来,主导西方思想的都是一种神与人的紧张论说。但是,在特定的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说中,神与人的紧张关系则具有一种理性建构的需要。因为,将神限定在一个可能高于人、而又提供给人活动以终极规则的范围,是为现代性论说中基点性的契约论开辟地盘的一个条件。而且,对于一个建立在现代性政治--伦理言述基础上的"人间社会"来讲,像康德那样将神审慎地安顿在彼岸世界,而放心地筹划此岸世界的人间事务,乃是一个像基督教思想家将神之城与人之城比较而立的富有效用的思路。因为政治--伦理的理想构想与可行操作思路总是具有区别的。但是,理想不可少,而现实操作也得进行。因此,他们的共存性,就在划分地盘的情形下得到解决:理想是现实的依据,现实的最后正当与否有理想来裁决。但是现实自身的合法性则是一个现实筹划的问题。神与人都具有自己的存在理由。

其次,体现为个人与群体、私域与公域的划分。这种对局显示的紧张,对于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伦理言述来讲,具有一种紧要性。因为,在神与人划界而立的前提条件下,人如何筹划涉及到正当生活的诸种问题,就关系到人自己的作为类的生存能否适当的大问题。从前述现代大型复杂社会的社会状态来看,人类对于涉及到自己适当生活的政治--伦理问题的筹划,是不能沿循古典的小型简单社会的既有方式了。在"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情形下面,人们可以不用划分个人与群体、私域与公域,而可以在他所降生的政治共同体中,获得满足个体与共同体共同的理想与意欲的条件--尽管反思的、追问美好生活的哲人生活方式与政治共同体的主流生活方式之间,仍然会存在冲突。但是,现代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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