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003366>“第三条道路”,还是共同地底线?</font>
- 学生时代
- 2009-12-26 20:30:43
一."粉红色欧洲"引起的思考
冷战后时代,由于受苏东式社会主义名声扫地的连累,也由于影响更为深远的后工业时代发达国家社会结构与文化氛围的变迁、蓝领阶层的萎缩、传统工人运动的退潮、左派原有社会基础的缩小等原因,西方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一度出现严重危机。各国社会党(社民党、工党)、工会和左翼思想界在反思中进行了思想与价值取向、纲领及策略上的全面调整。社会党国际中"社会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德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之争和"红绿联盟"、英国的"新工党理念"、所谓"既非自由放任又非福利国家"的"荷兰模式"的出现、波兰的"社会民主主义还是人道的资本主义"之争和社民党解散重建为民主左联党、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社会-自由执政联盟"等等,都反映了这种新潮流。经过几年调整后,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或曰左派政党又在全欧洲范围内崛起,无论西欧还是转轨过程中的中东欧,"左派"或"中左"政府又纷纷出现。
"粉红色"欧洲给全球思想界、包括中国思想界造成巨大影响,人们要问:它意味着资本主义最后胜利的"历史终结论"宣告破产、新的"左派复兴"已经到来,还是意味着"左派"已经继失去它的社会基础之后又失去了它的价值基础,沦为一场竞选技巧的展示或"专业化竞选运动","这场运动利用了美国人开发的传媒技术,成为一种传媒导向型政治",这种"设计师社会主义"更看重"个人形象、象征舞台、声音感染力和视觉效果",而不在乎"争论中的问题、论证方式、施政纲领及竞选承诺"?在我们这里,一些不求甚解的趋时者已经面临尴尬:他们刚刚欢呼自由派的幻灭和"社会主义的复兴",很快却在科索沃事件之类的示例中看到"粉红色欧洲"远比"白色欧洲"更热心于普遍人权原则、"新左派"远比"老右派"更坚持人道主义国际干预,偏爱价值外交的社会党人也往往比偏爱利益外交的保守党人更喜欢捍卫"世界性民主",倒是更带有商人气味的后者只要能赚钱,往往不在乎同"极权主义"者做交易……。看来,我们这里的"左派"与他们那里的"左派"的距离,有时比这里的"左派"与那里的极右派(如法国的新纳粹勒庞,米洛舍维奇罕有的西欧支持者之一)的距离都大。
那么那里的"新左派"到底什么样?有"新工党理念"的教父、英国现任工党政府首相布莱尔之精神导师之称的当代欧洲著名新左派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去年的新著《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可以给我们一个清晰的轮廓。吉登斯现任著名的伦敦经济政治学院院长,在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领域写过和编过30多本书,是现今欧洲知识界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积极参与了90年代的社会民主主义大论战,著有《超越左右派》、《现代性的后果》等书,而这本《第三条道路》 堪称这场论战的总结性著作,代表了论战中的主流声音。
应当说,"第三条道路"已经是个被用滥了的名词。早在20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它就成为一些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都不满的人、常常是比这两者都更"右"的势力的口号,20年代的法西斯运动就曾打过这面旗子,希特勒当年曾宣称要搞一种超越于"盎格鲁撒克逊式民主"和"苏维埃民主"的"日耳曼民主",这就是那种既不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之例。而在40-50年代,社会民主主义本身曾被看作是介于资本主义和苏联式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亦即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和苏式计划经济之间的"社会市场经济",或自由放任的"守夜人国家"与高度集权的"全能国家"之间的民主福利国家。50年代的社会党国际曾高举这面旗帜,而自60年代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哥德斯堡纲领》基础上进一步自由化以后,"第三条道路"便成了在福利国家道路上走得更远的一些社会党(如瑞典社会民主党)和欧洲共产党人中的改革派(如捷克"布拉格之春"的理论家奥塔·锡克等"市场社会主义者"和西班牙、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共产党为代表的"欧洲共产主义"思潮)所争夺的旗帜。一般说来,这两者的立场都比社会党国际的主流更"左",而比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更自由化。因此,这个意义上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是指社会党与共产党之间的"第三种社会主义"。
二.四元分析中的"主义"流变
而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则完全不同,它既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半社会主义"、也不是社会党与共产党之间的"第三种社会主义",甚至还不是社会民主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美国人所谓的保守主义)之间的一种选择。那么它是什么呢?
确切地说,它实际上是社会民主主义与欧洲保守主义(即托利主义)之间的所谓"第三"选择。以托利党人和英国的迪斯累利、德国的俾斯麦为代表的这种欧洲保守主义是一种源自中世纪贵族传统的、比平民自由主义更右的价值取向。美国革命基本消除了托利党传统的影响,如今作为古典自由主义代名词的"美国保守主义"与托利主义毫不相干,但托利党即后来的保守党一直是英国的两大党之一而且经常执政,与托利党类似的保守主义传统也一直是欧洲政治的重要因素。反而是与托利党对立的典型自由主义政党辉格党(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都源自这一支)即后来的自由党在英国衰落了。
但作为政党的自由党虽然衰落,它所体现的自由主义传统却逐渐"同化"了其右边的保守主义与左边的社会主义,使得先是保守党、后是工党都出现了自由主义化进程。这种"自由主义组织缺乏生命力,自由主义价值极富生命力"的现象(不仅英国为然)很耐人寻味。但这且按下不表。这里要说的是:保守党与工党的自由主义化,实际上就是两党都走上了"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可能使保守党或工党摆脱危机而获得"复兴",然而这不是托利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的"复兴",而只是自由主义的发展。(尽管这不意味着自由党的发展,相反,由于它的价值观已经失去特色,它的主张已为左右两大党实现而使自己失去存在价值,它很可能进一步衰落)
换言之,这种所谓"第三条道路"并不是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道路,而是社会主义与欧洲保守主义之间的道路,也就是两者都自由主义化了。
工党的自由主义化并不始自布莱尔与吉登斯,但布莱尔、吉登斯的"新工党理念"的确使这一进程迈进了一大步。因此吉登斯这本书通常讲的是"老左派与保守主义"之间的新工党。但由于历史上保守党自由主义化先于工党,以至于保守主义有时成为自由主义的同义词,所以吉登斯有时也把自己的新论摆在"老左派与自由主义之间"。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谓"之间"并不是等距的:
首先吉登斯明确指出这种选择不是在国家干预与市场竞争两者同陷困境的背景下、而是在前者单方失败的背景下出现的,"随着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计划经济管理理论的衰亡,左和右之间的主要分界线之一已经消失。……现在似乎再没有人认为除了资本主义我们还有别的什么选择。剩下来的问题是,应当在什么程度上以及以什么方式来对资本主义进行管理和规治。"(46页)
其次,在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的问题上吉登斯明确主张"新个人主义",而不是新集体主义,也不是半集体主义半个人主义。(36-39页)
第三,吉登斯指出自由主义的最大内在矛盾是个人主义、自由选择和市场逻辑的反传统性质或"不断革命"性质与柏克、哈耶克强调传统和连续性的保守主义倾向之间的紧张(6,16页)。而吉登斯对此的主张是:在"家庭民主化"和"世界性民主"的基础上淡化"传统家庭"和"民族国家",但在消解这些保守主义所维护的传统价值的同时,他却没有提到要削减个人自由。(92-101,143-147页)可见在个人自由与服从传统这对二元紧张关系中,吉登斯明显倾向于前者。换言之,他实际上倾向一种比保守主义更彻底的个人主义,亦即更彻底的自由主义!
因此吉登斯的主张实际上与其说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毋宁说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但从历史上看,吉登斯这种立场说奇怪也不奇怪。正如书中提到的,(40-41页)自由市场哲学在19世纪曾被视为左派观点,而与右派的"托利党父权制社会主义"或"普鲁士式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相对立。以英国而论,从"光荣革命"直到19世纪末,政治上的两党对立都表现为托利党(保守党)与辉格党(自由党)的对立,亦即作为右派的保守主义和作为左派的自由主义的对立。只是到20世纪初,社会民主主义的工党才崛起而成为两大党之一,占据了左派主流的位置,而使自由党沦为衰落了的中间党。换句话说,自由主义本来就是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中派而非右派,更早时它还是当时的"左派"。因此作为今日左派的工党,其"中派化"也就是自由主义化,亦即回归上个世纪左派的自由主义面貌,是很合乎逻辑的。
而从现实上看,欧洲社会主义(即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也一向有许多共同点。正如布伦德尔等人指出 :以国家干预还是自由放任两种选择对应经济与伦理-意识形态两大领域,英国(实际也是西方)有四种社会政治态度:
"社会主义"、或者说是传统西方左派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国有制,计划经济等),而反对国家干预伦理(即主张伦理上的个性解放,反对家庭束缚、国家至上、民族主义、宗教责任之类的伦理桎梏。从婚姻自主直到当代的性自由、堕胎自由、同性恋权利和"要作爱,不要作战"的著名口号,都反映了西方左派这一伦理取向。值得一提的是:东方"左派"除了其早期的"西化"启蒙阶段外,通常都缺欠这一取向,他们的取向恰恰与下文讲的"威权主义"更类似。)
"保守主义"则相反,主张国家干预伦理(维护宗教责任、国家-民族至上、传统家庭、禁止堕胎与同性恋等),而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支持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秦按;后一点实际上是保守主义"自由化"后的产物,历史上在迪斯累利、俾斯麦的时代,保守主义在经济上也有浓厚的"托利党父权制社会主义"色彩的。)用吉登斯的话说:保守主义意味着:"一方面钟情于自由市场,另一方面又寄希望于传统的家庭和民族"(16页)。
"自由论者(libertarian)"在这两个领域都反对国家干预而支持个人自由:它既主张经济上的自由竞争,也主张伦理上的个性解放。
而"威权主义者"则相反,在这两个领域都崇尚国家干预而反对个人自由,即既主张经济统制如"国家社会主义"之类,也主张伦理统制如"三忠于四无限"之类。以上四种态度的逻辑关系如下表:
伦理管制 + 经济自由---->"保守主义"
经济管制 + 伦理自由----"社会主义"
"威权主义" 自由主义("自由论者")
因此从逻辑上讲,与"社会主义"截然对立的只是"保守主义",正如与"威权主义"截然对立的只是"自由论者"一样。而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化(放弃对经济的国家干预)或威权主义化(把国家干预扩大到伦理-意识形态领域),以及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化(放弃对伦理的国家干预)或威权主义化(把国家干预扩大到经济领域)在逻辑上都是可能的。参见下表:
"社会主义" 增加伦理管制 放弃经济管制 "威权主义" "自由主义" 增加经济管制 放弃伦理管制 "保守主义"
而80年代以来的实际情况是:威权主义已呈土崩瓦解之势;社会党人逐渐放弃了经济领域的国家干预主义(如吉登斯所表明的),但保持了伦理领域的个性解放主张;而保守党人逐渐放弃了伦理领域的国家干预主义(在堕胎等问题上尤其明显),但保持了经济领域的自由竞争主张。于是双方都与威权主义一刀两断,都转到自由主义方向来了。这当然未必能够证明历史已经"终结",但它的确反映了未来一个时期的大趋势:东欧西欧化,西欧美国化,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都自由主义化。英国保守党越来越不像它的前身托利党,而越来越像美国的共和党。英国工党也越来越不像一个社会党,而越来越像美国的民主党了。
三."激进的中间派"与共同底线
显然,无论从历史渊源还是从现实逻辑看,"新工党理念"的形成都是其来有自,把它简单地说成实用主义的选举策略,并不能解释这一切。当然,实际上按他们的社会政治逻辑,就算是迎合选民也没有什么奇怪,更没有什么可耻。不考虑选民的意志,难道要看皇上的脸色行事?对单个思想家而言,固然应当既不媚上也不媚众而唯知爱智求真,可是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它的兴衰演变只能从社会学的角度,而不能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解释。吉登斯虽然也是学者,但与马尔库塞、福柯这类象牙塔中人不同,作为社会运动的理论发言人,他是不能只按学术逻辑来写作的。
当然,在自由主义化之余,"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要求延续左派的社会批判精神。吉登斯在此提出了许多洞见,如他否定那种"中派即温和派"的常论,提出"激进的中左翼"论,如下所言,这个见解对中国恐怕比对西欧更有价值。他主张把"包下来"的福利政策改为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大办教育与培训,实现"可能性"平等与人的潜能开发,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他提出超越"大政府""小政府"的说法而建设功能改进的新型政府 。他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观点,等等。
这些观点有的对我们富有启示意义。例如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看法就是如此。众所周知,历史上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普世主义倾向就远远超过保守主义者。我们这里如今广泛流行的文化相对论、文化决定论,与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普世价值取向是格格不入的。如今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并没有减弱其普世性质,只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实质公平"在一定程度上为自由主义的"形式公平"所取代。正如吉登斯引述研究者的话说:"支持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广泛存在的:这种支持既来自于保守的天主教徒,也来自于东海岸的(新教)自由主义者"。"人们对大多数人的公平感的依赖程度远远超出多元文化主义者的理解"。(112,138页)这就无怪乎在诸如科索沃这类问题上,"粉红色欧洲"会比保守主义欧洲更热心于"正义的干预"了。
再如针对那种把"第三条道路"理解为中间道路、而中间派又被看成是中庸调和的温和倾向的传统看法,吉登斯特别强调"新工党"仍将保持战斗性。他指出当代欧洲社会党讨论的"活跃的中间派"或者"激进的中间派"主张,"这意味着'中左'并不必然地与'温和的左派'是一回事","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仍然是它的核心"。(48页)
在目前社会政策层面"新工党理念"尚不知如何落实的情况下,吉登斯的这些话并不能令英国人信服。但在另外的社会背景下,"激进的中间派"却是逻辑的必然。尤其在那些前民主状态下的专制国家,无论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意味着这样一种立场:即"拥护那种可以反对的政府,而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府"。这样的立场与西方式的当代左派坚决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相比,以及与传统右派保皇党人一味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相比,无疑是典型的"中间派"立场。但在与西方全然不同的前民主状态下,上述两种所谓左、右派立场其实非常接近--"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与"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实际就是一回事。而上述那种所谓的中间派立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立场)就显得十分激进了。--这是一种合理的激进,一种现代化和民主进程所需要的激进,它与那种借口"实质平等"而摧毁形式公正、打着整体至上旗号剥夺公民权利与个人自由的"激进"是根本不同的。"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确是这种"激进的中间派"理念之核心。
同样,这种作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共同底线的"激进的中间派"立场也根本不同于介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调和与中庸立场。"激进的中间派"体现了作为现代公民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共同反对前近代传统与专制桎梏的立场,没有这种立场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寡头主义而非自由主义(连"自由主义右派"也算不上),没有这种立场的"左派"实际上是警察民粹派而非"新左派"(连"老左派"即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者也算不上)。因此我们说它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底线",而不是这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立场。这条共同的底线既然在两个"主义"反对专制的斗争中就已形成,当然不能算吉登斯理论建设的成就。吉登斯要找的的确是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但从本书看来,这条道路他还远未找到。上文已经指出,本书实际上体现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吉登斯模糊了工党的社会民主主义面貌(当然在这方面他也不是始作俑者),却没有明确"第三条道路"究竟何在。工党的选民们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同仁们有理由不满意他。但吉登斯决没有模糊、而且更突出了共同底线的"激进"立场,即"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立场,对此我们中国人却有理由表示满意。吉登斯模糊了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界限,却没有模糊、而且进一步划清了社会民主主义与民粹主义、威权主义、民族主义等"东方左派"传统病的界限,而这个界限恰恰是许多"东方左派"、包括那些热心炒作吉登斯及这本书、把"第三条道路"与"鞍钢宪法"之类的改革前旧体制混为一谈的人所极力混淆的。
实际上,共同底线的立场,亦即反专制、争自由的"激进中间派"立场,在历史上曾经是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联盟的基础。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宗师普列汉诺夫的话说,那时这两者的关系是"分开走,一起打" 。当时的人们在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主张的那些价值而奋斗,而抵抗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两者都反对的东西(专制制度等)。至于自由主义者支持而社会民主主义者反对的东西,以及自由主义者反对而社会民主主义者支持的东西,那时都尚未凸显。
只是在自由民主秩序实现、共同底线的要求成为现实、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反对的那些东西不复存在后,两个主义的对立才尖锐起来。但即使在这时,由于共同底线包含的基本价值认同仍然存在,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也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居首位。甚至可以说在多数情况下,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如以英国保守党-工党二元政治为代表的多数西欧国家),以及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如所谓冷战)要突出得多。这不仅有历史原因,而且如上节所说,也是逻辑使然。
如今在全球范围内,至少在理论上,这三种对立均已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以冷战结束、威权主义崩溃告一段落。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以双方都向"第三"方转向(即自由主义化)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则以本书为标志,以后者向前者靠拢告一段落,--如前所说,这不仅与冷战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与新产业革命、与发达国家社会结构的演变有关。总而言之,以上三种对立都是以自由主义取得优势而告一段落的。
除此以外,布伦德尔-格斯卓克四元分析中逻辑上可能的其他三种对立之告一段落就更早: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化(以英国保守党从迪斯累利到撒切尔夫人的变化为标志)早在工党的自由化之前已经完成。保守主义的威权主义化(以从俾斯麦到希特勒的演变为标志)则早在社会民主主义的威权主义化结果(从普列汉诺夫到斯大林)崩溃之前已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土崩瓦解。至于社会民主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在1956-1989年间表现为前者逐渐占据优势,1990年后则以社会民主主义"获胜"后自身又发生自由主义化而告终。
换言之,如今四元分析中可能存在的所有对立似乎都已取得对自由主义有利的结果。当今西方的两党政治,不仅与前自由状态、专制状态下的"阶级斗争"完全不同,而且与本世纪初的民主制下两党政治也很不一样了。用论者的话说,即使比英国工党更左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也懂得尊重国王这样的"保守象征",即使比英国保守党更右的西班牙人民党也懂得尊重工会这样的"激进团体"。不仅"自由优先于主义"早已是社会的共识,而且各"主义"本身的制度内涵也已相当近似。
四.此"左"非彼"左"
然而在西方公民社会具有实质意义的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在新的条件下已经淡化的时候。在我们这样的非公民社会和前自由秩序下本应该是"分开走,一起打"的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联盟却没有出现,反而是所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愈演愈烈。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其实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与问题情境中,不仅自由主义与吉登斯这样的"新左派"或"第三条道路"(如上文所言,这实际上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谈不上有什么对立,就是自由主义与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老左派"(从恩格斯、普列汉诺夫直到社会党国际),至少在自由秩序建立前也谈不到对立的可能。如果说连当今的西班牙人民党也懂得尊重工会的话,当今中国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更是劳动者结社自由权利的捍卫者。如果说连当年的普列汉诺夫也主张"'自由主义者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的条件",当今中国真正的社会民主主义者更不会在捍卫普遍人权方面有二话。
但问题在于:当今中国的思想分化一方面并未摆脱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对立的大格局,另一方面又在"斯托雷平式改革综合症"的背景下出现了寡头主义对自由主义(主要是经济自由主义)的歪曲和警察民粹主义对所谓"自由左翼"思潮的控制。于是,从寡头主义立场对社会民主主义(乃至对自由主义本身)的压抑--那个公然宣传剥夺劳动者有理的"公益广告""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堪称代表--以及警察民粹主义对自由主义(乃至对社会民主主义本身)的压抑--那种呼唤改革前警察体制的"再度文革"派堪称代表--都发展起来。而有趣的是:寡头主义与警察民粹主义之间却基本没有发生论战。
显然,这样的思想分化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同(吉登斯式的)新左派"之分歧全然不是一回事,甚至与当年自由主义同社会党人老左派的分歧也不可同日而语。根本的区别在于:自由主义与公民社会中的现代左派(无论新老,而"新左派"尤然)是在上述共同底线的基础上展开分歧的,这个底线就是对自由民主、个性解放、普世性人权与形式公正的认同,用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语言说,就是"资本主义"优于"封建主义",自由民主优于专制独裁,"抽象权利"优于没有权利,"形式公正"优于"超经济强制"。用吉登斯的话说,就是"自由市场哲学"与"社会(民主)主义"都有左派历史渊源,都有个性解放性质,都有反"传统"的"不断革命"色彩。
而我们这里的寡头主义与警察民粹主义都违反了这一共同底线。相反地他们却有着另一个共同基础:当年那个以反自由的方式"化私为公"的民粹主义权力,也就是今天以反民主的方式"化公为私"的寡头主义权力。当年它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乃至一切私生活领域实行"公共选择",如今它又可以对公共经济资源、公有资产和其他公共领域大搞"双方交易"。过去那种"反竞争的伪公平",与今天那种"不公平的伪竞争",不同样是这个民粹主义-寡头主义基础的产物吗?这一基础过去并不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它比最"右"的自由主义(如前述的西班牙人民党,它至少还承认工人自组工会的权利)离社会民主主义更远。这一基础现在也不是自由主义的,它比最"左"的社会民主主义(如前述的瑞典社会民主党,它至少承认言论自由)离自由主义更远。因而真正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不会以批判现实为理由赞扬过去那种"反竞争的伪公平",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不会以反思过去为理由认可今天那种"不公平的伪竞争"。因此我曾说:在今日
冷战后时代,由于受苏东式社会主义名声扫地的连累,也由于影响更为深远的后工业时代发达国家社会结构与文化氛围的变迁、蓝领阶层的萎缩、传统工人运动的退潮、左派原有社会基础的缩小等原因,西方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一度出现严重危机。各国社会党(社民党、工党)、工会和左翼思想界在反思中进行了思想与价值取向、纲领及策略上的全面调整。社会党国际中"社会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德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之争和"红绿联盟"、英国的"新工党理念"、所谓"既非自由放任又非福利国家"的"荷兰模式"的出现、波兰的"社会民主主义还是人道的资本主义"之争和社民党解散重建为民主左联党、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社会-自由执政联盟"等等,都反映了这种新潮流。经过几年调整后,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或曰左派政党又在全欧洲范围内崛起,无论西欧还是转轨过程中的中东欧,"左派"或"中左"政府又纷纷出现。
"粉红色"欧洲给全球思想界、包括中国思想界造成巨大影响,人们要问:它意味着资本主义最后胜利的"历史终结论"宣告破产、新的"左派复兴"已经到来,还是意味着"左派"已经继失去它的社会基础之后又失去了它的价值基础,沦为一场竞选技巧的展示或"专业化竞选运动","这场运动利用了美国人开发的传媒技术,成为一种传媒导向型政治",这种"设计师社会主义"更看重"个人形象、象征舞台、声音感染力和视觉效果",而不在乎"争论中的问题、论证方式、施政纲领及竞选承诺"?在我们这里,一些不求甚解的趋时者已经面临尴尬:他们刚刚欢呼自由派的幻灭和"社会主义的复兴",很快却在科索沃事件之类的示例中看到"粉红色欧洲"远比"白色欧洲"更热心于普遍人权原则、"新左派"远比"老右派"更坚持人道主义国际干预,偏爱价值外交的社会党人也往往比偏爱利益外交的保守党人更喜欢捍卫"世界性民主",倒是更带有商人气味的后者只要能赚钱,往往不在乎同"极权主义"者做交易……。看来,我们这里的"左派"与他们那里的"左派"的距离,有时比这里的"左派"与那里的极右派(如法国的新纳粹勒庞,米洛舍维奇罕有的西欧支持者之一)的距离都大。
那么那里的"新左派"到底什么样?有"新工党理念"的教父、英国现任工党政府首相布莱尔之精神导师之称的当代欧洲著名新左派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去年的新著《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可以给我们一个清晰的轮廓。吉登斯现任著名的伦敦经济政治学院院长,在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领域写过和编过30多本书,是现今欧洲知识界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积极参与了90年代的社会民主主义大论战,著有《超越左右派》、《现代性的后果》等书,而这本《第三条道路》 堪称这场论战的总结性著作,代表了论战中的主流声音。
应当说,"第三条道路"已经是个被用滥了的名词。早在20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它就成为一些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都不满的人、常常是比这两者都更"右"的势力的口号,20年代的法西斯运动就曾打过这面旗子,希特勒当年曾宣称要搞一种超越于"盎格鲁撒克逊式民主"和"苏维埃民主"的"日耳曼民主",这就是那种既不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之例。而在40-50年代,社会民主主义本身曾被看作是介于资本主义和苏联式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亦即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和苏式计划经济之间的"社会市场经济",或自由放任的"守夜人国家"与高度集权的"全能国家"之间的民主福利国家。50年代的社会党国际曾高举这面旗帜,而自60年代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哥德斯堡纲领》基础上进一步自由化以后,"第三条道路"便成了在福利国家道路上走得更远的一些社会党(如瑞典社会民主党)和欧洲共产党人中的改革派(如捷克"布拉格之春"的理论家奥塔·锡克等"市场社会主义者"和西班牙、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共产党为代表的"欧洲共产主义"思潮)所争夺的旗帜。一般说来,这两者的立场都比社会党国际的主流更"左",而比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更自由化。因此,这个意义上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是指社会党与共产党之间的"第三种社会主义"。
二.四元分析中的"主义"流变
而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则完全不同,它既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半社会主义"、也不是社会党与共产党之间的"第三种社会主义",甚至还不是社会民主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美国人所谓的保守主义)之间的一种选择。那么它是什么呢?
确切地说,它实际上是社会民主主义与欧洲保守主义(即托利主义)之间的所谓"第三"选择。以托利党人和英国的迪斯累利、德国的俾斯麦为代表的这种欧洲保守主义是一种源自中世纪贵族传统的、比平民自由主义更右的价值取向。美国革命基本消除了托利党传统的影响,如今作为古典自由主义代名词的"美国保守主义"与托利主义毫不相干,但托利党即后来的保守党一直是英国的两大党之一而且经常执政,与托利党类似的保守主义传统也一直是欧洲政治的重要因素。反而是与托利党对立的典型自由主义政党辉格党(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都源自这一支)即后来的自由党在英国衰落了。
但作为政党的自由党虽然衰落,它所体现的自由主义传统却逐渐"同化"了其右边的保守主义与左边的社会主义,使得先是保守党、后是工党都出现了自由主义化进程。这种"自由主义组织缺乏生命力,自由主义价值极富生命力"的现象(不仅英国为然)很耐人寻味。但这且按下不表。这里要说的是:保守党与工党的自由主义化,实际上就是两党都走上了"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可能使保守党或工党摆脱危机而获得"复兴",然而这不是托利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的"复兴",而只是自由主义的发展。(尽管这不意味着自由党的发展,相反,由于它的价值观已经失去特色,它的主张已为左右两大党实现而使自己失去存在价值,它很可能进一步衰落)
换言之,这种所谓"第三条道路"并不是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道路,而是社会主义与欧洲保守主义之间的道路,也就是两者都自由主义化了。
工党的自由主义化并不始自布莱尔与吉登斯,但布莱尔、吉登斯的"新工党理念"的确使这一进程迈进了一大步。因此吉登斯这本书通常讲的是"老左派与保守主义"之间的新工党。但由于历史上保守党自由主义化先于工党,以至于保守主义有时成为自由主义的同义词,所以吉登斯有时也把自己的新论摆在"老左派与自由主义之间"。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谓"之间"并不是等距的:
首先吉登斯明确指出这种选择不是在国家干预与市场竞争两者同陷困境的背景下、而是在前者单方失败的背景下出现的,"随着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计划经济管理理论的衰亡,左和右之间的主要分界线之一已经消失。……现在似乎再没有人认为除了资本主义我们还有别的什么选择。剩下来的问题是,应当在什么程度上以及以什么方式来对资本主义进行管理和规治。"(46页)
其次,在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的问题上吉登斯明确主张"新个人主义",而不是新集体主义,也不是半集体主义半个人主义。(36-39页)
第三,吉登斯指出自由主义的最大内在矛盾是个人主义、自由选择和市场逻辑的反传统性质或"不断革命"性质与柏克、哈耶克强调传统和连续性的保守主义倾向之间的紧张(6,16页)。而吉登斯对此的主张是:在"家庭民主化"和"世界性民主"的基础上淡化"传统家庭"和"民族国家",但在消解这些保守主义所维护的传统价值的同时,他却没有提到要削减个人自由。(92-101,143-147页)可见在个人自由与服从传统这对二元紧张关系中,吉登斯明显倾向于前者。换言之,他实际上倾向一种比保守主义更彻底的个人主义,亦即更彻底的自由主义!
因此吉登斯的主张实际上与其说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毋宁说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但从历史上看,吉登斯这种立场说奇怪也不奇怪。正如书中提到的,(40-41页)自由市场哲学在19世纪曾被视为左派观点,而与右派的"托利党父权制社会主义"或"普鲁士式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相对立。以英国而论,从"光荣革命"直到19世纪末,政治上的两党对立都表现为托利党(保守党)与辉格党(自由党)的对立,亦即作为右派的保守主义和作为左派的自由主义的对立。只是到20世纪初,社会民主主义的工党才崛起而成为两大党之一,占据了左派主流的位置,而使自由党沦为衰落了的中间党。换句话说,自由主义本来就是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中派而非右派,更早时它还是当时的"左派"。因此作为今日左派的工党,其"中派化"也就是自由主义化,亦即回归上个世纪左派的自由主义面貌,是很合乎逻辑的。
而从现实上看,欧洲社会主义(即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也一向有许多共同点。正如布伦德尔等人指出 :以国家干预还是自由放任两种选择对应经济与伦理-意识形态两大领域,英国(实际也是西方)有四种社会政治态度:
"社会主义"、或者说是传统西方左派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国有制,计划经济等),而反对国家干预伦理(即主张伦理上的个性解放,反对家庭束缚、国家至上、民族主义、宗教责任之类的伦理桎梏。从婚姻自主直到当代的性自由、堕胎自由、同性恋权利和"要作爱,不要作战"的著名口号,都反映了西方左派这一伦理取向。值得一提的是:东方"左派"除了其早期的"西化"启蒙阶段外,通常都缺欠这一取向,他们的取向恰恰与下文讲的"威权主义"更类似。)
"保守主义"则相反,主张国家干预伦理(维护宗教责任、国家-民族至上、传统家庭、禁止堕胎与同性恋等),而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支持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秦按;后一点实际上是保守主义"自由化"后的产物,历史上在迪斯累利、俾斯麦的时代,保守主义在经济上也有浓厚的"托利党父权制社会主义"色彩的。)用吉登斯的话说:保守主义意味着:"一方面钟情于自由市场,另一方面又寄希望于传统的家庭和民族"(16页)。
"自由论者(libertarian)"在这两个领域都反对国家干预而支持个人自由:它既主张经济上的自由竞争,也主张伦理上的个性解放。
而"威权主义者"则相反,在这两个领域都崇尚国家干预而反对个人自由,即既主张经济统制如"国家社会主义"之类,也主张伦理统制如"三忠于四无限"之类。以上四种态度的逻辑关系如下表:
伦理管制 + 经济自由---->"保守主义"
经济管制 + 伦理自由----"社会主义"
"威权主义" 自由主义("自由论者")
因此从逻辑上讲,与"社会主义"截然对立的只是"保守主义",正如与"威权主义"截然对立的只是"自由论者"一样。而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化(放弃对经济的国家干预)或威权主义化(把国家干预扩大到伦理-意识形态领域),以及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化(放弃对伦理的国家干预)或威权主义化(把国家干预扩大到经济领域)在逻辑上都是可能的。参见下表:
"社会主义" 增加伦理管制 放弃经济管制 "威权主义" "自由主义" 增加经济管制 放弃伦理管制 "保守主义"
而80年代以来的实际情况是:威权主义已呈土崩瓦解之势;社会党人逐渐放弃了经济领域的国家干预主义(如吉登斯所表明的),但保持了伦理领域的个性解放主张;而保守党人逐渐放弃了伦理领域的国家干预主义(在堕胎等问题上尤其明显),但保持了经济领域的自由竞争主张。于是双方都与威权主义一刀两断,都转到自由主义方向来了。这当然未必能够证明历史已经"终结",但它的确反映了未来一个时期的大趋势:东欧西欧化,西欧美国化,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都自由主义化。英国保守党越来越不像它的前身托利党,而越来越像美国的共和党。英国工党也越来越不像一个社会党,而越来越像美国的民主党了。
三."激进的中间派"与共同底线
显然,无论从历史渊源还是从现实逻辑看,"新工党理念"的形成都是其来有自,把它简单地说成实用主义的选举策略,并不能解释这一切。当然,实际上按他们的社会政治逻辑,就算是迎合选民也没有什么奇怪,更没有什么可耻。不考虑选民的意志,难道要看皇上的脸色行事?对单个思想家而言,固然应当既不媚上也不媚众而唯知爱智求真,可是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它的兴衰演变只能从社会学的角度,而不能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解释。吉登斯虽然也是学者,但与马尔库塞、福柯这类象牙塔中人不同,作为社会运动的理论发言人,他是不能只按学术逻辑来写作的。
当然,在自由主义化之余,"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要求延续左派的社会批判精神。吉登斯在此提出了许多洞见,如他否定那种"中派即温和派"的常论,提出"激进的中左翼"论,如下所言,这个见解对中国恐怕比对西欧更有价值。他主张把"包下来"的福利政策改为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大办教育与培训,实现"可能性"平等与人的潜能开发,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他提出超越"大政府""小政府"的说法而建设功能改进的新型政府 。他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观点,等等。
这些观点有的对我们富有启示意义。例如关于公平认同比文化认同更重要的看法就是如此。众所周知,历史上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普世主义倾向就远远超过保守主义者。我们这里如今广泛流行的文化相对论、文化决定论,与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普世价值取向是格格不入的。如今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并没有减弱其普世性质,只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实质公平"在一定程度上为自由主义的"形式公平"所取代。正如吉登斯引述研究者的话说:"支持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广泛存在的:这种支持既来自于保守的天主教徒,也来自于东海岸的(新教)自由主义者"。"人们对大多数人的公平感的依赖程度远远超出多元文化主义者的理解"。(112,138页)这就无怪乎在诸如科索沃这类问题上,"粉红色欧洲"会比保守主义欧洲更热心于"正义的干预"了。
再如针对那种把"第三条道路"理解为中间道路、而中间派又被看成是中庸调和的温和倾向的传统看法,吉登斯特别强调"新工党"仍将保持战斗性。他指出当代欧洲社会党讨论的"活跃的中间派"或者"激进的中间派"主张,"这意味着'中左'并不必然地与'温和的左派'是一回事","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仍然是它的核心"。(48页)
在目前社会政策层面"新工党理念"尚不知如何落实的情况下,吉登斯的这些话并不能令英国人信服。但在另外的社会背景下,"激进的中间派"却是逻辑的必然。尤其在那些前民主状态下的专制国家,无论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意味着这样一种立场:即"拥护那种可以反对的政府,而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府"。这样的立场与西方式的当代左派坚决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相比,以及与传统右派保皇党人一味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相比,无疑是典型的"中间派"立场。但在与西方全然不同的前民主状态下,上述两种所谓左、右派立场其实非常接近--"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与"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实际就是一回事。而上述那种所谓的中间派立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立场)就显得十分激进了。--这是一种合理的激进,一种现代化和民主进程所需要的激进,它与那种借口"实质平等"而摧毁形式公正、打着整体至上旗号剥夺公民权利与个人自由的"激进"是根本不同的。"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确是这种"激进的中间派"理念之核心。
同样,这种作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共同底线的"激进的中间派"立场也根本不同于介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调和与中庸立场。"激进的中间派"体现了作为现代公民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共同反对前近代传统与专制桎梏的立场,没有这种立场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寡头主义而非自由主义(连"自由主义右派"也算不上),没有这种立场的"左派"实际上是警察民粹派而非"新左派"(连"老左派"即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者也算不上)。因此我们说它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共同底线",而不是这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立场。这条共同的底线既然在两个"主义"反对专制的斗争中就已形成,当然不能算吉登斯理论建设的成就。吉登斯要找的的确是两个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但从本书看来,这条道路他还远未找到。上文已经指出,本书实际上体现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吉登斯模糊了工党的社会民主主义面貌(当然在这方面他也不是始作俑者),却没有明确"第三条道路"究竟何在。工党的选民们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同仁们有理由不满意他。但吉登斯决没有模糊、而且更突出了共同底线的"激进"立场,即"社会正义和自由政治"的立场,对此我们中国人却有理由表示满意。吉登斯模糊了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界限,却没有模糊、而且进一步划清了社会民主主义与民粹主义、威权主义、民族主义等"东方左派"传统病的界限,而这个界限恰恰是许多"东方左派"、包括那些热心炒作吉登斯及这本书、把"第三条道路"与"鞍钢宪法"之类的改革前旧体制混为一谈的人所极力混淆的。
实际上,共同底线的立场,亦即反专制、争自由的"激进中间派"立场,在历史上曾经是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联盟的基础。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宗师普列汉诺夫的话说,那时这两者的关系是"分开走,一起打" 。当时的人们在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主张的那些价值而奋斗,而抵抗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两者都反对的东西(专制制度等)。至于自由主义者支持而社会民主主义者反对的东西,以及自由主义者反对而社会民主主义者支持的东西,那时都尚未凸显。
只是在自由民主秩序实现、共同底线的要求成为现实、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反对的那些东西不复存在后,两个主义的对立才尖锐起来。但即使在这时,由于共同底线包含的基本价值认同仍然存在,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也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居首位。甚至可以说在多数情况下,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如以英国保守党-工党二元政治为代表的多数西欧国家),以及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如所谓冷战)要突出得多。这不仅有历史原因,而且如上节所说,也是逻辑使然。
如今在全球范围内,至少在理论上,这三种对立均已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以冷战结束、威权主义崩溃告一段落。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以双方都向"第三"方转向(即自由主义化)告一段落。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则以本书为标志,以后者向前者靠拢告一段落,--如前所说,这不仅与冷战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与新产业革命、与发达国家社会结构的演变有关。总而言之,以上三种对立都是以自由主义取得优势而告一段落的。
除此以外,布伦德尔-格斯卓克四元分析中逻辑上可能的其他三种对立之告一段落就更早: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化(以英国保守党从迪斯累利到撒切尔夫人的变化为标志)早在工党的自由化之前已经完成。保守主义的威权主义化(以从俾斯麦到希特勒的演变为标志)则早在社会民主主义的威权主义化结果(从普列汉诺夫到斯大林)崩溃之前已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土崩瓦解。至于社会民主主义与威权主义的对立,在1956-1989年间表现为前者逐渐占据优势,1990年后则以社会民主主义"获胜"后自身又发生自由主义化而告终。
换言之,如今四元分析中可能存在的所有对立似乎都已取得对自由主义有利的结果。当今西方的两党政治,不仅与前自由状态、专制状态下的"阶级斗争"完全不同,而且与本世纪初的民主制下两党政治也很不一样了。用论者的话说,即使比英国工党更左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也懂得尊重国王这样的"保守象征",即使比英国保守党更右的西班牙人民党也懂得尊重工会这样的"激进团体"。不仅"自由优先于主义"早已是社会的共识,而且各"主义"本身的制度内涵也已相当近似。
四.此"左"非彼"左"
然而在西方公民社会具有实质意义的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对立,在新的条件下已经淡化的时候。在我们这样的非公民社会和前自由秩序下本应该是"分开走,一起打"的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联盟却没有出现,反而是所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愈演愈烈。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其实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与问题情境中,不仅自由主义与吉登斯这样的"新左派"或"第三条道路"(如上文所言,这实际上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化)谈不上有什么对立,就是自由主义与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老左派"(从恩格斯、普列汉诺夫直到社会党国际),至少在自由秩序建立前也谈不到对立的可能。如果说连当今的西班牙人民党也懂得尊重工会的话,当今中国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更是劳动者结社自由权利的捍卫者。如果说连当年的普列汉诺夫也主张"'自由主义者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的条件",当今中国真正的社会民主主义者更不会在捍卫普遍人权方面有二话。
但问题在于:当今中国的思想分化一方面并未摆脱威权主义与自由主义对立的大格局,另一方面又在"斯托雷平式改革综合症"的背景下出现了寡头主义对自由主义(主要是经济自由主义)的歪曲和警察民粹主义对所谓"自由左翼"思潮的控制。于是,从寡头主义立场对社会民主主义(乃至对自由主义本身)的压抑--那个公然宣传剥夺劳动者有理的"公益广告""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堪称代表--以及警察民粹主义对自由主义(乃至对社会民主主义本身)的压抑--那种呼唤改革前警察体制的"再度文革"派堪称代表--都发展起来。而有趣的是:寡头主义与警察民粹主义之间却基本没有发生论战。
显然,这样的思想分化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同(吉登斯式的)新左派"之分歧全然不是一回事,甚至与当年自由主义同社会党人老左派的分歧也不可同日而语。根本的区别在于:自由主义与公民社会中的现代左派(无论新老,而"新左派"尤然)是在上述共同底线的基础上展开分歧的,这个底线就是对自由民主、个性解放、普世性人权与形式公正的认同,用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语言说,就是"资本主义"优于"封建主义",自由民主优于专制独裁,"抽象权利"优于没有权利,"形式公正"优于"超经济强制"。用吉登斯的话说,就是"自由市场哲学"与"社会(民主)主义"都有左派历史渊源,都有个性解放性质,都有反"传统"的"不断革命"色彩。
而我们这里的寡头主义与警察民粹主义都违反了这一共同底线。相反地他们却有着另一个共同基础:当年那个以反自由的方式"化私为公"的民粹主义权力,也就是今天以反民主的方式"化公为私"的寡头主义权力。当年它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乃至一切私生活领域实行"公共选择",如今它又可以对公共经济资源、公有资产和其他公共领域大搞"双方交易"。过去那种"反竞争的伪公平",与今天那种"不公平的伪竞争",不同样是这个民粹主义-寡头主义基础的产物吗?这一基础过去并不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它比最"右"的自由主义(如前述的西班牙人民党,它至少还承认工人自组工会的权利)离社会民主主义更远。这一基础现在也不是自由主义的,它比最"左"的社会民主主义(如前述的瑞典社会民主党,它至少承认言论自由)离自由主义更远。因而真正的社会民主主义者不会以批判现实为理由赞扬过去那种"反竞争的伪公平",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不会以反思过去为理由认可今天那种"不公平的伪竞争"。因此我曾说:在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