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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记者职业道德地缺失原因及防止假新闻地对策

  
  [论文关键词]假新闻 职业道德 新闻真实性 记者素质
  [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记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激烈的媒介市场竞争对新闻传播事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有些新闻记者经不起社会的各种诱惑,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而假新闻的出现则正是记者职业道德与操守缺失的突出表现。假新闻有如过街老鼠年年喊打,但却屡屡见诸报端。将分析假新闻形成的原因并且探讨防止假新闻的对策。 
  
  2008年一季度,中国的新闻界相继发生三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打假事件:CCTV2006年度十大新闻图片铜奖获奖作品《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经确认是一张经过后期加工合成的照片;第一届“华赛”金奖由哈尔滨日报记者张亮拍摄的《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被确定为造假照片;湖南平江县电视台记者吴华散播发现“华南虎”的消息,经林业部门调查,确定是当地石牛寨风景区投资商伙同县旅游局局长、县电视台记者吴华和石牛寨风景区负责人为了制造轰动效应,不惜造假策划上演了“疑似华南虎”闹剧,这几起事件在全国引起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也严重败坏了新闻记者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形象。
  
  一、新闻记者职业道德与操守的缺失原因
  
  (一)媒体竞争激烈
  这些年,全国的媒体数量大量增加,同质竞争、同城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受众,扩大发行量,吸引更多的广告,几乎没有一家媒体不想抢首发新闻、抢独家新闻、抢可读性强的新闻,这给虚假新闻的出笼提供了可乘之机。出于利益的驱动,一些记者编辑选择新闻的标准不是其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而仅仅为了满足某些受众的心理需要,以迎合“宁求其怪不求其真”的社会心态。为了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抢夺第一手独家新闻,制假者乐此不疲地去猎奇、追逐耸人听闻的消息,目的就是为了遏尽所能吸引更多受众的眼球,攫取更大的经济效益。07年十大假新闻中的《河南新郑市原副市长李兆才出狱后卖烧烤》,是四川《廉政瞭望》杂志为迎合受众猎奇心理的需求,在没有向有关方面证实的情况下,就刊播了这条新闻,造成全国许多网站转载。
  
  (二)经济利益和沽名钓誉驱使
  首先是商业化倾向侵蚀媒体,为片面追求娱乐性、轰动性,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将一桩小事炒作成热点,或是无中生有,将并未发生过的事描述得活龙活现。在2006年、2007年的假新闻中“腰围1.75米松原孕妇至少怀了五胞胎”、“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大雨袭杭百舸归”“英皇证实功夫巨星洪金宝去世”正迎合了受众的猎奇心理,这也使得报纸发行量、网站点击率迅速飙升,在短期内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另外一方面,现在每年许多组织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评奖活动,一些新闻记者为了能够获奖,提高个人地位和声誉,就想方设法修改自己的作品。“华赛”大奖作品造假中国高楼第一爆(后期修改制作),当年“非典”时期一对新婚伴侣走上街头的照片(记者找了两位青年假装成新婚伴侣),还有近来社会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和《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获奖照片造假事件。
  
  (三)媒体素质和行业管理缺陷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各路媒体为了更加及时、快捷、大信息量地获取新闻,招收了大量新人扩充到记者队伍中来,其中许多人并不十分了解新闻媒体的各种基本操作规范,有时甚至是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性知识的储备,当然就更谈不上具有更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记者职业素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了,使得庞杂而混乱的新闻记者队伍职业道德水平整体下滑。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新闻从业人员是没有编制的招聘工,他们大多数人在现行的管理机制下承担大量工作任务,其收入与发稿数量直接挂钩,每天思考最多的是如何使出浑身解数多出稿、出重大新闻、独家报道,为了追求最大化的“轰动性”、“可读性”,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从而违背了最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成为虚假新闻的制造者。
  关于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操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就是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媒体假新闻有如过街老鼠年年喊打,但却屡屡见诸报端,那么如何尽量防止假新闻的发生呢?我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
  
  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标准,预防假新闻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起新闻界的新闻批评体系
  由新闻界的专业人士发起组织独立的新闻批评机构。这个新闻批评机构必须担负起监督媒体的责任来,其任务是受理群众对新闻工作的意见,如关于新闻报道不公正或是有造假新闻或其他毛病等。如果该机构发现被指责的报刊确实有问题,它就把发现的情况公布于众。虽然这对犯有过失的编辑记者或刊物并不是什么判决或处罚,但它却能激起公众对这样的编辑记者或刊物进行谴责。相信这一“公开宣传”的武器会起一种促进作用。当然为了支持新闻批评机构的工作,新闻界也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性的新闻评论杂志,这些新闻评论杂志定期对新闻工作者及整个大众传播工具的状况进行职业性评论,并向大众提供报告。
  
  (二)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
  从当前的实际来看,搞好新闻报道及防止假新闻的主要保证还是要有品格端正、具有良知、新闻素质高的新闻工作队伍。新闻记者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选择了记者这一职业,就要无愧于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记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多出作品,多出好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所以说,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及其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乃是杜绝假新闻的关键。
  
  (三)建立惩处和制约机制
  当假新闻被揭露,除了遭到舆论的谴责外,对于造假始作俑者的记者,一般处理办法是扣发稿酬、在媒体曝光、暂时封杀其"作品",这种对坚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监督和惩戒机制缺失,其结果就导致对教育后的效果检验和行为监督缺少相应的手段而流于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助长了新闻造假之风气。因此杜绝虚假新闻,既要依赖新闻记者和媒体的职业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同时也需要一种他律,即新闻法规。我国快速发展新闻事业在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呼唤一部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来惩处假新闻的制造者,通过立法来进行强制性制约,使中国的新闻事业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总而言之,坚决制止、杜绝虚假新闻是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是新闻界、全体新闻工作者、全体受众共有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如何更好地防止假新闻的发生》,朱文丰,2006年9月.
  [2]《论记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5年11月.
  [3]《提高制假成本 用法律遏制制假新闻泛滥》,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年8月.
  [4]《假新闻何以泛滥成灾》,新闻记者,2002年第二期.
  [5]《2007年十大假新闻》,新闻记者,2007年第1期.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新闻从业人员是没有编制的招聘工,他们大多数人在现行的管理机制下承担大量工作任务,其收入与发稿数量直接挂钩,每天思考最多的是如何使出浑身解数多出稿、出重大新闻、独家报道,为了追求最大化的“轰动性”、“可读性”,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从而违背了最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成为虚假新闻的制造者。
  关于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操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就是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媒体假新闻有如过街老鼠年年喊打,但却屡屡见诸报端,那么如何尽量防止假新闻的发生呢?我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
  
  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标准,预防假新闻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起新闻界的新闻批评体系
  由新闻界的专业人士发起组织独立的新闻批评机构。这个新闻批评机构必须担负起监督媒体的责任来,其任务是受理群众对新闻工作的意见,如关于新闻报道不公正或是有造假新闻或其他毛病等。如果该机构发现被指责的报刊确实有问题,它就把发现的情况公布于众。虽然这对犯有过失的编辑记者或刊物并不是什么判决或处罚,但它却能激起公众对这样的编辑记者或刊物进行谴责。相信这一“公开宣传”的武器会起一种促进作用。当然为了支持新闻批评机构的工作,新闻界也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性的新闻评论杂志,这些新闻评论杂志定期对新闻工作者及整个大众传播工具的状况进行职业性评论,并向大众提供报告。
  
  (二)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
  从当前的实际来看,搞好新闻报道及防止假新闻的主要保证还是要有品格端正、具有良知、新闻素质高的新闻工作队伍。新闻记者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选择了记者这一职业,就要无愧于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记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多出作品,多出好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所以说,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及其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乃是杜绝假新闻的关键。
  
  (三)建立惩处和制约机制
  当假新闻被揭露,除了遭到舆论的谴责外,对于造假始作俑者的记者,一般处理办法是扣发稿酬、在媒体曝光、暂时封杀其"作品",这种对坚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监督和惩戒机制缺失,其结果就导致对教育后的效果检验和行为监督缺少相应的手段而流于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助长了新闻造假之风气。因此杜绝虚假新闻,既要依赖新闻记者和媒体的职业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同时也需要一种他律,即新闻法规。我国快速发展新闻事业在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呼唤一部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来惩处假新闻的制造者,通过立法来进行强制性制约,使中国的新闻事业走上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总而言之,坚决制止、杜绝虚假新闻是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是新闻界、全体新闻工作者、全体受众共有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如何更好地防止假新闻的发生》,朱文丰,2006年9月.
  [2]《论记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5年11月.
  [3]《提高制假成本 用法律遏制制假新闻泛滥》,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年8月.
  [4]《假新闻何以泛滥成灾》,新闻记者,2002年第二期.
  [5]《2007年十大假新闻》,新闻记者,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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