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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精心打造和谐新区

近年来,在粤海市委、市政府及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措施,构筑起覆盖全镇、责任到人的多重维稳网,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全镇出现了政通人和、和谐发展的喜人局面。三年来,我镇没有发生一起到区、市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的事件,没有出现一起因群众闹事而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也没有出现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的事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党委重视维稳,做到五个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现,维稳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对此,我镇党委始终坚持把维稳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工作中做到了“五个落实”。

(一)领导机构落实。维稳工作关键在于领导,在于落实责任,为此,我镇强化维稳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维稳工作总责任人;分管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镇四套班子成员对蹲点挂钩的村居委会的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本村维稳总负责人;各村居民小组长对本村居民小组的维稳工作负责。通过分好“责任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任田”的领导机制。

(二)基层网络落实。各村、组以干部为结点,织好维稳信息网。建立信息网后,村居干部纷纷走村窜户,熟悉掌握本片区住户的思想动态,一有苗头性问题出现就及时上报。镇综治办、信访办根据村居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分解出的每个小项任务,再指定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具体抓落实。对一些影响全局重大疑难问题,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的意见,之后由分管的政法维稳工作的副书记组织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进行解决落实。

(三)队伍设备落实。抓好维稳工作,要建立一套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队伍。近三年来,我镇不断扩充维稳工作人员,目前,全镇专职综治队员已达147名,成为我镇维稳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提高反应的速度,建立对讲机发射系统一套,配置对讲机120台,配发综治巡逻摩托车100台,设置治安岗亭43个,全镇形成“点守、线巡、面控”的全方位、多层次社会面防控网络。

(四)工作经费落实。舍得投入是开展维稳工作的保证。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就是要舍得花钱保平安保稳定。为此,我镇坚持做到财政再吃紧,投入维稳综治的经费也不能压缩;政府经费再困难,也不能让政法部门的经费困难;宁可干部职工过穷日子,也不能穷了政法干警,切实加大对综治工作的投入。据统计,近几年,我镇财政(不包括村)投入维稳工作的资金是:2003年投入120万元,2004年投入210万元,2005年投入了280万元。

(五)工作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积极推行维稳工作年终考核制及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样,列为干部年终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年度内未出现集体上访,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经济上给予年终奖金上浮10%的奖励。对维稳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或考核为“优秀”,并且要向镇党委、镇政府做出书面检讨,做到赏罚分明。

二、部门密切配合,发挥五个作用

维稳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一)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的打击作用。我镇在市、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综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调动基层治保会、治安联防队、企业保安队等重要辅助力量,组织工商、行政执法、文化、劳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打防结合、防控为主的有力措施进行整治,从而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刑事发案的上升势头。2005年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52宗,同比下降了2%,其中立大案288宗,同比下降了15.5%。杀人、伤害致死类暴力案件3宗,同比下降50%。全镇没有发生政治性闹事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强奸、伤害等恶性案件明显减少。全镇治安状况得到较好的改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

(二)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调解作用。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去年来,我镇把建立健全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在全镇选任人民调解员。目前,全镇专兼职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共有87人。同时,我镇还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两年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我镇共调处纠纷260多起,成功解决19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的扩大和激化。

(三)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疏导作用。近两年,我镇信访部门在维稳工作中,积极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及早发现和处理有可能造成集体上访的疑点,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列出排查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一认真解决。在接待群众来访特别是集体上访过程中,始终能坚持“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做到接待热情诚恳,解释耐心细致,调解严密周详,使来访者满腔怨气而来,平心静气而归。两年来,我镇共接待上访群众53宗97批2750人次。

(四)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在维稳工作中,针对群众反映的村组干部“公款大吃大喝”、“村组财务混乱”等问题,我镇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的监督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去年我镇某居民小组群众到镇政府上访,反映社区负责人领导不力,工作混乱,该负责人有经济问题。镇纪委接报后,组成了维稳工作小组对居民小组的帐目进行审计,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后,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有经济问题的居民小组长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对想弄虚作假谋取征地青苗补偿费的副组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妥善化解了这一不稳定社会因素。

(五)充分发挥法庭和劳动部门的仲裁作用。镇劳动所、法庭等部门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理重大劳动争议,采取仲裁和信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对各种案件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及时开庭、及时结案,2005年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9宗,案期内结案率为95%,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三个重点

我镇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影响稳定的主要矛盾有“三大类”:一是劳资纠纷(包括拖欠工程款),二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三是滩涂、山林权属纠纷。2004年至今,我镇调处不安定因素62宗,其中三大纠纷共53宗占85.4%(劳资纠纷35宗,占66%;土地使用权纠纷10宗,占19%;滩涂纠纷8宗,占15%)。对此,我镇分门别类,突出重点,认真解决。

一是针对当前企业辞工随意化、用工短期化和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以及一些建筑企业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我们采取了4条措施。第一,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花大力气规范和强化劳动合同的管理。第二,落实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对欠薪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第三,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做到及时受理,积极调解,慎重处理,适时裁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四,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去年来共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85宗,涉及劳动者2695人次;责令138家企业为3363名职工支付欠薪等费用553万元,其中,处理有欠薪行为的建筑工地39个,为875名外来工追回拖欠工资等费用280万元。

二是针对滩涂权属不明、界址不清及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滩涂纷争。我镇积极配合区农业部门加强沿海滩涂的管理,明确滩涂的权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村民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办事。两年来我们通过进一步依法规范浅海滩涂的管理,协助海澄村、鱼林村、中心村办理了2万多亩滩涂的养殖使用证,把滩涂交给村委会公开发包,优先照顾当地村民发展养殖,每年可为村委会增加收入近200万元,同时又解决了部分村民的生活出路。

三是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一方面我镇在国土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依法办事,制订统一、严格、明确、透明的征地规则,100%兑现农民的征地款,既保障征地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我镇共兑现征地款5300多万元,仅去年就支付了1806万元,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另一方面,我镇也非常重视村民的长远发展。如:每年从财政拿出300多万元,扶持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此政策的带动下,全镇各村(居)新兴建工业厂房3.8万平方米,新建商铺80多间,使各村的工业厂房达到9万平方米,商铺达到240多间,每年物业租金收入就达900多万元。又如,我镇还将部分征地款以折地的方式返还给村集体,扶持村集体发展村级工业园,保证本地农民失地而不失生活出路,使镇级经济与村级经济共同发展,真正实现强镇富民。

四、注意统筹兼顾,实现三个促进

近年来,由于我镇牢固树立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抓好维稳工作,我镇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协调发展。

(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全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近四年,我镇共引进项目300多个,合同利用外资达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工业总产值翻了两番,从2001年的19.3亿元增加到去年的79.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翻了五番多,从2001年的2亿元增加到去年的11亿元。200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24亿元,工业总产值79.2亿元,农业总产值6150万元,外贸出口3.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352万美元,财政总收入达1.1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15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77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6930元。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得到解决,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安居乐业。

(二)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全镇依法治镇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渐增强,学法、守法、用法已蔚然成风。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村(居)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做到依法治村、民主理财,有效遏制了乱收费、滥开支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全镇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镇多次被评为“粤海市文明单位”。 2003年至2005年,我镇先后被评为“粤海市依法治市示范单位”、“粤东省文明镇”、“粤东省教育强镇” “国家卫生镇”、“粤东省严打整治先进镇”、“全国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文明村镇”等,荣获多项国家及省、市荣誉称号。

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及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区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的要求尚有差距,群众许多比较关心的热心、难点问题仍未解决,镇内一些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我们必须进一步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把维稳工作始终置于重要位置,认清形势,迎难而上,更加扎实地维护好新区的社会稳定,为推进“法治粤海”、“平安粤海”建设做出我们的贡献!

  粤海市XX区新区镇委、镇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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