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地经验
- 学生时代
- 2009-06-22 20:41:44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验
一、树立执法理念,在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上求创新。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彻底改变了农村食品市场以前"消废"的局面。我们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农村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将全县五乡三镇的所有食品经营户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各科室、所,落实到人,让每个干部做到心中有数,增强责任意识。首先是监管人员摸清农村食品经营底数,建立食品经营户数据库。对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加工、食品批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范围中有食品项目内容的,逐户进行巡查登记,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全县农村食品经营户全部建立了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结合建档工作,我们还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施了信用等级分类,进行动态管理,启动预警机制,把制假售假者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控。其次是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登记机构从年检和验照入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前置条件、营业执照依法进行查验、审核、规范和登记。再次是强化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经营资格、许可证有效情况、食品进货票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食品包装标识、食品有效期和落实七项自律制度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制定巡查记录台帐,切实做到"一加强一完善",即加强对变质、过期等不宜食用食品的检查,对这些食品实行下架退市处理,并将下架退市及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档案,着力避免过去监管工作存在的被动性和盲目性。我局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等商品监管的特别规定》,加强食品批发商和销售者建立索票索证制度,统一给食品经营制作下发了食品进销台帐,全县食品经营户建立了经销货台帐,有效的防治了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在农村市场上销售。
二、树立维权理念,在强化执法为民上求创新。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不法商贩,调解农民消费投诉。(一)是深入开展"315服务到农家"送法下乡活动。采取走田坎、进院落等方式或利用逢场赶集的时机,传授农民群众农业知识,讲解识别假冒农药、化肥、种子的常识,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接受消费者投诉。同时将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解决争议的途径、投诉范围和受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编印成宣传单或便民手册,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多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对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并向广大农民群众讲解识假、辩假的方法,切实提高了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首先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想结合的办法,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无照经营、证件不全的予以了坚决的取缔,对挂靠经营的进行了重新核准登记,并要求农资经营户全部建立进货、销货台帐,对消费者购买农资的要求经营者为其出具销货发票和产品质量"信誉卡",让消费者了解掌握农资商品进、销货渠道。着力推行商品信用制度和商品备案制度。其次加强合同监管,本着从服务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检查订单合同的履约情况,上门对农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合同签订知识,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再次是规范种子经营户。我们从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情系群众,加强与种子公司联系,对全县所有经营种子的经营户及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全县农资市场,预防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三)是建成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网络。我局对乡村投诉站实行了"三个落实"、"四个统一"、"四个快"。三个落实: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四个统一:统一形象设计,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程序。四个快:受理快,出击快,移送快,调解快。在行政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联络站,畅通农民消费维权渠道,积极调解发生在农村的消费纠纷,使农牧民不出村,不花钱,不跑腿,就能维护自身权益,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稳定。目前,农村"一会两站"覆盖率达到100的村组。在农村维权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即维权与落实农村工作政策相结合,与普及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发展先进科技文化相结合,与农民减负增收相结合,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近年来共成功调解投诉124起,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57起,案值23.7万元,罚没款3.78万元。
三、树立服务理念,在建设服务型机关上求创新。
一是在登记大厅、工商所等场所,利用宣传栏、墙报、扳报等形式,将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设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等内容予以公示;二是上门服务、上门走访,向农民宣传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政策、法规,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三是开辟优质服务的"绿色通道",对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或各类企业简化手续、优先受理,并辅导其填写登记表格,及时审核、发照。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条件具备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五是实行回访制度,对新开业的个体、私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开辟绿色通道。对前来办事的农民耐心解答、快捷办理、周到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快速注册登记通道,确定六类行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出台了六项发展经纪人的优惠政策,针对农村经纪人队伍存在组织涣散、经营不规范、文化程度低等问题,对来自农业、畜牧业的30余名经纪人进行了培训,目前,对10户农村经纪人发放了备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