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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坚持什么样地社会主义

学社会主义的内在矛盾

然而,设计社会主义和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在马克思身上并非完全统一。作为学者的马克思和作为战士的马克思是截然不同的。作为学者的马克思,他力图科学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过程和逻辑过程;作为革命者的马克思,他关注现实的革命运动,关注资本主义的崩溃过程,他试图亲眼看到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到来。前者的马克思的头脑中荡漾着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有条不紊的思绪,后者的马克思身上却燃烧着革命者的激情。马克思一身兼有德国的哲学家头脑和法国革命家的心灵。正如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是从哲学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但正由于马克思对革命的热切期盼,他也和康德一样“限制知识,给信仰留下地盘”,他为自己的“逻辑”留下了缺口而不能自洽。比如,他为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变化轨迹作过如下的推演:在奴隶主和奴隶的相互斗争而同归于尽中,产生出封建主和农奴构成的封建社会;封建主和农奴的相互斗争的同归于尽又产生出市民阶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构成的资本主义社会;按此逻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相互斗争而同归于尽应产生出一个新的自由劳动者群体,并由其完成社会主义的使命。但是,热切渴望新社会到来的马克思给自己留下缺口,他认为,无产阶级是历史上最后一个阶级而具有“特殊性”,可以通过“专政”消灭其对立面的资产阶级和自身来完成历史的使命——建立社会主义。为了亲眼看到社会主义的实现,马克思竟没有彻底地遵循黑格尔的辩证法。“正题—反题—合题”的黑格尔逻辑的推演在此打了折扣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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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马克思并不单靠黑格尔逻辑的推演来预言社会主义的,作为学者的马克思时刻关注着资本主义现实的运动。正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不断变化,新的情况层出不穷,《资本论》第一卷问世后长达近20年时间马克思竟然没有整理出版《资本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马克思实证的严谨的科学态度使其宁可拖延成书也不愿草草了事,这一点从恩格斯晚年中的一些书信和文稿可窥见一斑。比如,资本主义银行的发展和股份制的扩张带来产权的社会化引起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关注。另外,他们也改变了一些早年的看法,例如,晚年恩格斯认为“民主共和国是社会主义特殊形式”,无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人可以通过合法斗争争取社会主义,等等。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和斯大林版的无产阶级专政观点是有区别的。他们将本质上是民主政府的巴黎公社视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典范。晚年恩格斯还指出,不论是被剥夺还是自愿放弃财产的资产阶级分子作为个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中仍然有选举和被选举的公民权。为什么需要无产阶级专政呢?因为需要对付资产阶级的反抗,如果资产阶级放弃财产,无产阶级专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在马克思看来,即使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也只是“过渡”的状态,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只是“助产婆”而非“产婆”本身。问题在于,如果胎儿并没有成熟就催生,无产阶级专政或革命暴力这种助产婆是否能催产出健康的“新生儿”呢?

(四)为什么没有实现消除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的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设想距今已100多年了,遗憾的是,这一设想仍然只是一种假说,就是在遥远的将来——比方说50年左右吧,也未必可以完全消除商品经济而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这是为什么?让我们从以下公认的逻辑进行简单的推演吧:商品经济的消亡依据于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之所以占有生产资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崩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崩溃是源于资本与劳动的两极化而造成无产阶级越来越多——即把大量的劳动者抛入无产阶级队伍;无产阶级越来越多则是因为资本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矛盾的激化,从而导致资本的外壳无法容纳新的生产力而频繁发生经济危机,于是,占社会大多数的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暴力夺取政权或和平演变政权(恩格斯晚年认为像英国这样发达的国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即议会斗争来改变);无产阶级革命——暴力的和非暴力的夺取政权后实现社会占有;社会占有则商品经济消除如此等等。许多人对上述推理的某些中间假设提出过疑问,比如,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无产阶级人数并非越来越多,即便人数不是越来越少,至少其比重是大幅度降低了的。此外,资本主义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现象也并没有发生,甚至至今也无法看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崩溃的迹象。即使撇开实证(因为实证有待长时间的历史检验),这一推演的逻辑也是值得再思考的,因为商品经济不是靠革命就能消除的,马克思自己也意识到了,这是他留下的逻辑难点。

1、社会占有的“所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即被消除,这一观点喻示,非产权的社会占有与产权的商品经济之间的不相容关系,但这种不相容关系并非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便运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的逻辑顺序,也不是社会占有——所有制关系决定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的演变,恰恰相反,商品经济向非商品经济的演变——即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了具有通常产权意义上的所有制向不具有产权意义的所有制即社会占有的所有制的演化。因此,商品经济不可能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或夺取政权后的社会占有或以社会名义的国家占有来消除。

2、社会占有与非商品经济的关系

恩格斯“一旦社会占有资料,商品生产就会消除”的观点似乎隐含着社会占有的所有制是非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前提条件,这与上述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是相矛盾的。与其说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不如说是一组相容并相互依存的关系即同一社会形态的两面。用唯物史观的语境,社会占有——即直接的社会所有制“适应”于直接社会化生产方式——非商品经济。反过来说,后者也“适应”前者。

3、社会占有与非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共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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