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文革地起源—另一个“官方”版本地解读
- 学生时代
- 2009-06-02 18:29:02
面;他又不止于此,以向“党内走资派”开战和“大民主”而言,他的理论严重的偏离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体现超越性的一面。所谓文革,实质上就是从左的极端来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一次尝试。
学者崔之元曾有惊人之语,“毛泽东对马列正统的偏离,正是他思想中最精采之处;他的失误和悲剧,正在于他对教条化马列主义的超越还不够彻底。”[17]为何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呢?这是因为“他以执政党领袖的身份,勇敢地提出了如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防止新阶级的出现、实现“大民主”的理论并付诸实践。”[18]毛泽东的文革理论当然有深刻的局限性,但与知识分子习以为常的清谈不同,他的理论有着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重要的不仅是毛泽东本人如何理解他自己的理论,而且更是各派群众如何运用他的“党内走资派”学说。这就好象路易·波拿巴和俾斯麦支持普选权,最初只是为了打倒政敌,但普选权一旦落实,便获得了自身发展的逻辑,其结果大大超出了波拿巴和俾斯麦的初衷。”[19]此处是从挖掘文革的合理因素出发进行的一番善意的发挥,假如让我们重返那滚滚的文革硝烟,恐怕就没有几个人还会有着这般诗性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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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各个阶层、各种势力都被轮番整了一遍,运动主要的支撑力量^造**派也不例外。李宪源先生曾花了很大工夫来研究文革^造**派这支奇特的力量,得出的却是充满感伤的结论:“无论从其社会产生根源与政治特征,还是从其出现的形式、过程和遭遇结果看,文革^造**派与一九五七年受到打击的右派,几乎可以看作是一根藤上的两颗苦瓜,两者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惜乎^造**派破坏性有余,建设性不足,砸烂一个旧世界还排得上用场,被遗弃的命运终究难逃。或许有鉴于57年一度失控的教训,毛泽东祭起“个人崇拜”这把尚方宝剑,也是于事无补,控制不了局面。于内,毛泽东自身的思想认识,忽左忽右,难以琢磨。在外,文革中“^造**”与“保守”对垒之激烈,各派势力呼喊着毛泽东语录撕杀成团。两派的互搏,犹如毛内心交锋之物化,陷于继承与超越的两难处境而无力自拔。
《十六条》有言:“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象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候选名单,要由革命群众充分酝酿提出来,在经过群众反复讨论后进行选举。”[21]为了应付67年“天下大乱”的危局,毛舍公社而取革命委员会,将选举制替换为“三结合”, 以“大民主”为始, “大专制”为终。在“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时刻”,现实修正了理想,斗争压倒了民主。于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诞生了。
四、脱离理论的现实
九大在十年文革中的地位其实相当尴尬。先看会议召开的背景,到一九六八年九月西
藏、新疆成立“革命委员会”为止,在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已成立了“三结合“的类似权力机构。当时的最高指示是:“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22]然而在实际委员会权力分配当中,往往伴随的是各派你死我活的血腥争斗。委员会的权力高度集中,排斥异己,毫无民主可言,其专制程度远甚于文革之前。有李一哲大字报为证,“复辟行动是开始于一九六八年下半年,并以一九六九年法定林彪为接班人达到高潮。”[23]毛此时已锐气大减,为了维护国家必要的统一,尽快恢复党的组织系统,只有默认这个局面。事实上,到了1969年,群众运动的能量几近耗尽,文革所剩下的惟有狂热的个人崇拜。刘少奇是下台了,可毛的政治地位稳固了吗?历史偏偏开了个最为残酷的玩笑, 1971年林彪爆炸,举国震惊,人们信仰由此坍塌。
李一哲在同一篇文章里还有这样的比较:“一九五七年右派在民主的口号下反对的是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而一九六六年以后人民群众在民主的口号下反对的则是党内走资派的资反线,特别是反对林彪所推行的那种面目极“左”而实质极右的封建专制的社会法西斯路线。”[24]该篇发表于1974年,行文自也无法摆脱那鲜明的时代烙印,然文章中流露的却是社会中下阶层对文革颇具代表性的另类看法,其观念之独到,见解之深刻,就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确乎已难能可贵。
同样是对文革动机的首肯,同样为了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却无法抹杀各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狠斗私字一闪念”,也削不平各个社会阶层所持的特殊利益动机。文化大革命之所以是一场不成功的“大民主”实践,完全是因为它只具有一幅迷人的空壳。不同人物打的招牌背后,有着很不一致的实际要求。毛泽东深知,他要想最广泛的发动群众,仅仅靠近年所积累的“个人崇拜”作为资源是远远不够,他必须放权于民,允诺一个理想的社会图景。既然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因其私有制的经济基础而大打折扣,那么“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 理应涉及面会更广,更为深入。毛正是这样阐述他的“大民主”思想:“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25]毛的理念在文革初期获得了广大民众强有力的呼应,很多^造**群体沿着他的思路走得更加遥远,念念不忘他们的“公社理想”,哪怕被扣上“极左”“无政府主义”的帽子也在所不惜。所谓纯正的“毛泽东主义”,不是在庙堂之上,而在民间。至于身居高位的既得利益者,如林彪、“中央文革”大员等眼里的“大民主”,绝对只是个可资利用的工具,冲击“走资派”不妨借以用之,一旦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则毫不犹豫的将其拔除。理解了这一点,九大报告放弃了“大民主”,仅用夺权斗争来解读文革也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天下没有尽善尽美的事物,毛却总在孜孜以求他心目中的“金光大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俗语有云:种牡丹者得花,种蒺藜者得刺。毛泽东一旦播下“大民主”的龙种,局势的发展也就由不得他来掌控了。或许,我们可以抱怨中国历来没有良好的民主法制传统,一放就乱,一收就死,57年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这
学者崔之元曾有惊人之语,“毛泽东对马列正统的偏离,正是他思想中最精采之处;他的失误和悲剧,正在于他对教条化马列主义的超越还不够彻底。”[17]为何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呢?这是因为“他以执政党领袖的身份,勇敢地提出了如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防止新阶级的出现、实现“大民主”的理论并付诸实践。”[18]毛泽东的文革理论当然有深刻的局限性,但与知识分子习以为常的清谈不同,他的理论有着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重要的不仅是毛泽东本人如何理解他自己的理论,而且更是各派群众如何运用他的“党内走资派”学说。这就好象路易·波拿巴和俾斯麦支持普选权,最初只是为了打倒政敌,但普选权一旦落实,便获得了自身发展的逻辑,其结果大大超出了波拿巴和俾斯麦的初衷。”[19]此处是从挖掘文革的合理因素出发进行的一番善意的发挥,假如让我们重返那滚滚的文革硝烟,恐怕就没有几个人还会有着这般诗性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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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各个阶层、各种势力都被轮番整了一遍,运动主要的支撑力量^造**派也不例外。李宪源先生曾花了很大工夫来研究文革^造**派这支奇特的力量,得出的却是充满感伤的结论:“无论从其社会产生根源与政治特征,还是从其出现的形式、过程和遭遇结果看,文革^造**派与一九五七年受到打击的右派,几乎可以看作是一根藤上的两颗苦瓜,两者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0]惜乎^造**派破坏性有余,建设性不足,砸烂一个旧世界还排得上用场,被遗弃的命运终究难逃。或许有鉴于57年一度失控的教训,毛泽东祭起“个人崇拜”这把尚方宝剑,也是于事无补,控制不了局面。于内,毛泽东自身的思想认识,忽左忽右,难以琢磨。在外,文革中“^造**”与“保守”对垒之激烈,各派势力呼喊着毛泽东语录撕杀成团。两派的互搏,犹如毛内心交锋之物化,陷于继承与超越的两难处境而无力自拔。
《十六条》有言:“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象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候选名单,要由革命群众充分酝酿提出来,在经过群众反复讨论后进行选举。”[21]为了应付67年“天下大乱”的危局,毛舍公社而取革命委员会,将选举制替换为“三结合”, 以“大民主”为始, “大专制”为终。在“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时刻”,现实修正了理想,斗争压倒了民主。于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诞生了。
四、脱离理论的现实
九大在十年文革中的地位其实相当尴尬。先看会议召开的背景,到一九六八年九月西
藏、新疆成立“革命委员会”为止,在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已成立了“三结合“的类似权力机构。当时的最高指示是:“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22]然而在实际委员会权力分配当中,往往伴随的是各派你死我活的血腥争斗。委员会的权力高度集中,排斥异己,毫无民主可言,其专制程度远甚于文革之前。有李一哲大字报为证,“复辟行动是开始于一九六八年下半年,并以一九六九年法定林彪为接班人达到高潮。”[23]毛此时已锐气大减,为了维护国家必要的统一,尽快恢复党的组织系统,只有默认这个局面。事实上,到了1969年,群众运动的能量几近耗尽,文革所剩下的惟有狂热的个人崇拜。刘少奇是下台了,可毛的政治地位稳固了吗?历史偏偏开了个最为残酷的玩笑, 1971年林彪爆炸,举国震惊,人们信仰由此坍塌。
李一哲在同一篇文章里还有这样的比较:“一九五七年右派在民主的口号下反对的是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而一九六六年以后人民群众在民主的口号下反对的则是党内走资派的资反线,特别是反对林彪所推行的那种面目极“左”而实质极右的封建专制的社会法西斯路线。”[24]该篇发表于1974年,行文自也无法摆脱那鲜明的时代烙印,然文章中流露的却是社会中下阶层对文革颇具代表性的另类看法,其观念之独到,见解之深刻,就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而言确乎已难能可贵。
同样是对文革动机的首肯,同样为了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却无法抹杀各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狠斗私字一闪念”,也削不平各个社会阶层所持的特殊利益动机。文化大革命之所以是一场不成功的“大民主”实践,完全是因为它只具有一幅迷人的空壳。不同人物打的招牌背后,有着很不一致的实际要求。毛泽东深知,他要想最广泛的发动群众,仅仅靠近年所积累的“个人崇拜”作为资源是远远不够,他必须放权于民,允诺一个理想的社会图景。既然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因其私有制的经济基础而大打折扣,那么“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 理应涉及面会更广,更为深入。毛正是这样阐述他的“大民主”思想:“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25]毛的理念在文革初期获得了广大民众强有力的呼应,很多^造**群体沿着他的思路走得更加遥远,念念不忘他们的“公社理想”,哪怕被扣上“极左”“无政府主义”的帽子也在所不惜。所谓纯正的“毛泽东主义”,不是在庙堂之上,而在民间。至于身居高位的既得利益者,如林彪、“中央文革”大员等眼里的“大民主”,绝对只是个可资利用的工具,冲击“走资派”不妨借以用之,一旦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则毫不犹豫的将其拔除。理解了这一点,九大报告放弃了“大民主”,仅用夺权斗争来解读文革也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天下没有尽善尽美的事物,毛却总在孜孜以求他心目中的“金光大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俗语有云:种牡丹者得花,种蒺藜者得刺。毛泽东一旦播下“大民主”的龙种,局势的发展也就由不得他来掌控了。或许,我们可以抱怨中国历来没有良好的民主法制传统,一放就乱,一收就死,57年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