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大学生频频暴死街头?
- 东北新闻网
- 2009-08-19 12:30:35
事件回顾:
2008年10月,大学生林松岭被6名醉酒哈尔滨警察打死。
2009年5月,大学生谭卓被在闹市飙车的富家子撞死。
2009年8月10日,女大学生村官车娅婷被三轮车夫殴打致死。
2009年8月15日,大学生张某因卖发卡被多名城管殴打致死。
大学生暴死街头的情况时有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光环之后,失去了特权的保护伞后,大学生们是否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谁杀死了风华正茂的他们?
凶手一:富家子。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时代,有钱能是鬼推磨,杭州飙车案凶手胡斌是典型的富二代,出事后他一口气赔偿了113万,在繁华地段飙车致人死亡,已构成“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足以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最终被定为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浪子回头金不换”,3年后,胡斌又是一条“好汉”,而谭卓却永远逝去了。
凶手二:城管。对城管执法打死小贩的情况,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了。然而城管作为市容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其究竟有没有存在的依据和执法的权力,尚且是一个可讨论的问题,目前我国没有任何关于城管部门成立的国家性法律依据和城管执法的国家性法律。根据地方性法规,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但没权没收物品和打人,更没权打死人。
凶手三:警察。众所周知警察是来维护社会治安,来抓坏人的,可是哈尔滨警察却打死了无辜老百姓。警察是拥有执法权的,然而他的执法对象是那些违法的人,而不是无辜的人。警察如果因为自己手中有权,就放任自己违法乱纪,那么又如何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呢?
曾几何时,大学生被社会视为社会的精英群体,他们是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是这个社会最受尊敬的群体。78年恢复高考后,大学生成为社会上最让人羡慕的一个群体,他们接受着高等教育,他们在学校享受着津贴医保,毕业后被分配到最好的单位,一辈子做人上人。
然而这些早已成为过去式了,随着高校的大面积扩招后,接受高等教育不再是极少数人的特权,每年都有几百万的大学生进入大学。俗话说的好“物以稀为贵”,当漫山遍野都是大学生时,大学生也就丧失了他的优越性,渐渐地由精英沦落为普通人。
当全社会都在呼唤着要帮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时,大学生还有丝毫的优越感吗?还敢眼高手低嘛?他们努力地去做兼职赚钱,最后被骗得团团转;他们努力去实习,给别人做牛做马,还要受别人白眼;我们努力找工作,却以各种理由被拒绝。他们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买不起房子。
进入新世纪后,有关大学生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大学生的媒介形象塑造是自负的、堕落的、眼高手低的,甚至被评为“堕落掉的一代”。然而逝去的这几位大学生却不是这样的,死者张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家境困难,他放下了读书人的臭架子,去卖发卡;死者谭卓是一名工程师,刚毕业2年多,在同学、同事和朋友的眼中,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阳光男孩,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公司,他都表现出色;死者车娅婷从四川大学毕业不到2年,她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工作认真负责。他们都是安分守己,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人。
自从学潮后,大学生已经失去了兼济天下的勇气和力量,而现在我们脸独善其身的本领都没有。面对生存的窘境,他们开始放弃尊严,去卖猪肉也好,去种田也好,去做保姆也好,去摆地摊也好,只要能生存,他们都认了,都去做了。因为大学生只是普通人,无权无钱,而作为普通人的大学生,是无论如何也经受不起权富们的敲敲打打。
可是至少大学生还有话语权吧?胡斌案发生时,浙大的学生也曾造起一场轰轰烈烈的舆论攻势,最终却被法院的判决击溃,再多的口诛笔伐敌也不过法官的几句司法解释。口水再多也淹不死人,只能让自己的喉咙变得沙哑。